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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建立紅色資源名錄制度
http://www.CRNTT.com   2021-06-11 09:39:39


圖片來源:新華社
  中評社北京6月11日電/據中國國防報消息,日前,上海市公布第一批革命文物名錄,包括初版的中文全譯本《共產黨宣言》在內的150處不可移動革命文物和208件/套可移動革命文物名列其中,為開展黨史學習教育提供了一份生動的“活教材”。

  建立紅色資源名錄制度,對紅色資源進行調查、認定和保護,是《上海市紅色資源傳承弘揚和保護利用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推出的新舉措。5月21日,上海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表決通過的這部《條例》,推動紅色資源傳承弘揚和保護利用邁上新台階。

  上海是中國共產黨的誕生地,紅色資源點多面廣、豐富多彩。為更好地傳承紅色基因,建黨百年之際,該市以地方立法的形式,統籌整合全市紅色資源,以更好地發揮其鑄魂育人的作用。《條例》共八章五十八條,分總則、調查認定、傳承弘揚、保護管理、長三角區域協作、法律責任、附則等。

  明確“誰是紅色資源保護人”。《條例》遵循“保護為先”的理念,明確紅色資源的所有權人或者管理人、使用人為紅色資源保護責任人,應當對紅色資源進行日常保養和維護,採取防火、防盜、防自然損壞等措施,及時消除安全隱患。與此同時,為充分調動權利人、使用人的積極性,《條例》規定,對紅色資源保護責任人開展紅色資源保護利用工作予以激勵和支持。

  明確“實施聯席會議機制”。紅色資源傳承弘揚、保護利用是一項複雜的系統工程,涉及黨政多個部門以及群眾團體。為防止因主要責任主體不明確出現部門之間互相推諉問題,《條例》明確建立黨委領導下的市、區兩級紅色資源傳承弘揚和保護利用聯席會議,負責統籌、指導、協調、推動紅色資源傳承弘揚和保護利用工作。

  建立“紅色資源名錄制度”。對具有重要歷史價值、教育意義、紀念意義的紅色資源,經過調查、評審、公示等程序,由市政府核定列入紅色資源名錄,並實行動態調整,建立名錄制度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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