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6月13日電/新冠肺炎防疫期間,嘉義縣日前祭出2重罰,分別為一名確診者隱匿外地活動足跡,另一名接觸者於居家隔離期間關閉手機、擅離防疫旅館,衛生局依法處新台幣30萬元及20萬元。
據中央社報道,嘉義縣衛生局今天表示,水上鄉確診者40歲男子,在6月5日確診疫情調查期間,針對5月20日至6月3日活動足跡未能如實交代,經警方循其車輛路線調閱監視器等方式,發現個案多日離開嘉義縣至外縣市足跡,讓疫調人員疲於奔命。
而且,疫調人員多次以電話確認足跡,屢遭男子拒接及掛斷電話,經認定他未據告知隱匿活動足跡,罔顧疫情延燒,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裁罰30萬元。
另外,黃姓男子為台北市確診案12038共食接觸者,因被匡列密切接觸者,雖核酸檢測(PCR)為陰性,於居家隔離期間因逕自關閉手機,由衛生局安排入住防疫旅館,黃男依然外出,再經強制入住集中檢疫所,衛生局依違反嚴重特殊傳染病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裁罰20萬元。
衛生局長趙紋華指出,疫調足跡是防堵疫情破口的重要關鍵,舉凡隱匿疫情資訊,將開罰6萬至30萬元罰鍰;基於防疫,縣府也加強取締,截至11日開罰違反暫停營業規定的休閒娛樂場所4件、未落實防疫措施的營業場所1件、未戴口罩37件及群聚28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