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6月15日電/“制度的生命力在於執行”,不僅意味著制度要從紙面走向實踐,更意味著要通過實踐完善制度。對那些群眾“急難愁盼”的問題,各區各部門各單位在“接訴即辦”實踐過程中,也都立足本領域和本職工作進行著機制創新,各家有各家的高招,不斷提升問題解決效率。
盼了7年的房產證拿到了;小區修繕資金缺口補齊了;歷經波折的老樓加裝電梯工程竣工了……幾個月來,隨著“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火熱展開,各區各部門各單位把學習黨史同總結經驗、觀照現實、推動工作結合起來,“接訴即辦”“未訴先辦”,一批關係群眾切身利益的“急難愁盼”問題得到解決。
讓人民生活幸福是“國之大者”。作為城鎮居民生活的基本單元,社區治理看似家長裡短、柴米油鹽,都是芝麻綠豆大的事,但樁樁件件關係著百姓人家的幸福指數,也可能因為處理不當滋生這樣那樣的問題麻煩,影響到一個片區的和諧運轉。大大小小星羅棋布的社區,需要投入大量治理資源。而開展好“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一大著力點就是重心下移、資源下沉,把老百姓家門口那些操心事、煩心事、揪心事給辦好、辦順心。
“以人民為中心”的價值理念,不是抽象的概念,而要體現在經濟社會發展各個環節,“我為群眾辦實事”正是其生動實踐,“接訴即辦”則是實踐的重要抓手。化繁為簡的12345熱線,幫助群眾和企業一個號碼找到政府,進而促成了一個“群眾-頂層-基層-群眾”的治理閉環。“接訴即辦”始於群眾訴求,又超越群眾訴求,以剛性制度保證治理資源與民生訴求精准充分匹配,本質上是各方治理主體在黨的領導下攜手攻堅,提高民生獲得感的履職過程。
接到群眾訴求,迅速把事辦結,效果顯著,為何還要向前一步?事實上,城市進入精細化治理階段,也意味著面兒上的事都辦得差不多了,剩下的基本是細刺兒、硬骨頭。群眾反映的小事,很多都不是新事,牽涉的主體也很多,既打來熱線電話,就說明之前走了一些常規流程但未能解決。面對這類問題,如何避免接訴部門踢皮球,保證辦理部門往前衝,就成了重中之重。著眼於此,“接訴即辦”制度在實踐中進行了機制創新。比如,明確“首接責任”,杜絕了以“這事不歸我們單位管”推諉的可能,將“找人”的成本從群眾身上轉移到接訴單位身上;要求“限時辦理”,因事制宜,實行2小時、24小時、7天和15天四級處置模式,規避了泥牛入海、幹等沒信的頑疾。近日,《北京市接訴即辦條例(草案)》提請市人大常委會一審,並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種種機制創新亮點將以立法形式固化下來,讓群眾“說話有人聽、困難有人幫、事情辦得快”成為一種常態。
“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在北京這座超大型城市,社會訴求多元,新老問題交織,“葫蘆”也好、“瓢”也好,都在動態變化,不可能按下去就一勞永逸。對那些群眾“急難愁盼”的問題,各區各部門各單位在“接訴即辦”實踐過程中,也都立足本領域和本職工作進行著機制創新,各家有各家的高招,不斷提升問題解決效率。今年1月,市委市政府基於熱線積累的1100萬條民生數據篩出27個“每月一題”,開啟“靶向治療”;對因開發商遺患導致遲遲辦不下房產證的問題,有關部門確立“無錯優先”原則,以務實精神讓數萬家庭心安;對預付卡“坑人”問題,有關部門起草《北京市單用途預付卡管理條例》(徵求意見稿),為根治亂象提供法律支撐;有街道把“見面率”納入考核硬指標,創造性提出了合理訴求“上門辦”、不合理訴求“上門勸”的工作機制;有街道組織城管、安監等六部門組團下沉網格,既充實了單格執法力量,又能“一次多檢”節省商戶時間……“制度的生命力在於執行”,不僅意味著制度要從紙面走向實踐,更意味著要通過實踐完善制度。從最初的“接訴即辦”,到如今的“主動治理、未訴先辦”,堅持機制創新,並及時將行之有效的做法上升為規範,都推動著“接訴即辦”不斷成熟定型。
猶記得2013年初冬,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召開。敏銳的觀察者發現了一個歷史性變化:“管”字退場,“治”字登台,以期“實現政府治理與社會自我調節、居民自治良性互動”。一字之別,實際上反映的是社會治理理念的改變。於相關部門而言,這是職責;於市民而言,這是提醒——每個人都不是單向度的“被管理者”,而是參與治理的“主人翁”。反觀“接訴即辦”,其實正是順應了這一規律,以12345熱線為媒,實現了“群眾點題、政府回應、攜手求解”的高度互動與良性循環。
實現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永遠在路上,充分激發“接訴即辦”制度紅利,持續進行機制創新,進一步提升群眾“急難愁盼”問題的響應率、解決率、滿意率。全市上下想在一起、站在一起、幹在一起,“國際一流的和諧宜居之都”的治理夢想將加速照進現實。
來源:北京日報 作者:崔文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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