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7月31日電/近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發布,作出實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重大決策,這預示著中國生育政策進入全面轉型時期。
光明日報發表中國社會科學院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社科院人口與勞動經濟研究所副研究員楊舸文章表示,從2016年的“全面二孩”到2021年的“三孩政策”,中國穩妥推進“包容性”生育政策改革。這包含兩個層次:第一是生育權利的回歸,取消社會撫養費及相關處罰措施,將個人生育狀態與入戶、入學、入職等全面脫鈎,將生育決策權還給家庭和女性;第二則是系統性建立生育友好的環境,推動其他經濟社會政策的配套銜接,《決定》發布的10條配套支持措施涵蓋眾多民生領域,幾乎實現了全生命周期的覆蓋。不過,總體上來看,建設生育友好型社會還有許多工作要做,未來的政策空間依然很大,有必要系統性建立生育友好的制度環境和文化環境。
文章認為,社會領域的建設往往是一個長期的歷史過程,需要從制度和文化兩個層面平衡推進。制度建設不可能一蹴而就,思想文化層面的教育更需徐徐用力、久久為功。目前看來,中國生育友好型社會建設還存在以下難點:
一是深入落實“兒童優先”原則。對兒童的關注程度體現了一個國家的文明程度。《決定》提出對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給予稅收、住房等支持,恰好體現了在公共資源分配方面優先滿足兒童需求。不過,在當前絕大多數的民生保障和公共建設政策中,兒童群體在各級政府年度預算中仍沒有獲得應有的優先關注。同時,在人口高度城鎮化的今天,中國兒童基礎設施的建設和規劃在城市發展中長期缺位,城市裡的兒童可達空間嚴重割裂且高度碎片化。由此,將“兒童優先”貫徹到城市發展、公共政策、社會治理、環境規劃等方面,還需更廣泛的社會共識。
二是增強性別平等的家庭觀念。許多國家的經驗表明,性別平等觀念被認為對保持穩定生育率具有正面意義,“性別中立”理念將關注範圍由家庭內部轉向勞動力市場,關注內容由女性家庭角色轉向男性家庭責任。同時,男性家務勞動時間長、使用育兒假比例高的國家,其生育率也較其他國家更高。中國在性別平等方面的社會建設並不落後,歷來重視兩性在勞動參與、政治參與、教育機會等公共領域的平等地位,不足之處在於對兩性在家庭責任方面的平等重視不夠。如果社會對女性育兒責任的期望遠高於男性,將導致女性比男性更難平衡家庭與職業發展的關係,使得女性更易在就業市場受到顯性或隱性的歧視。勞動法規如何加強母親勞動權益保護,仍任重而道遠。
三是釐清政府、社會與市場的邊界。中國在市場化改革過程中,關於政府、社會和市場的角色定位,一直在摸索中調整。特別是對於教育、醫療、住房、養老等民生領域的改革,要在公共服務配置中發揮政府對市場的調節作用、實現資源優化配置的同時,保證基礎公共服務的公平共享。當前的改革思路較為明晰,那就是釐清政府、社會與市場的各自邊界,尋找最有利於社會進步的平衡點。《決定》提出了發展普惠托育服務體系,這意味著在基礎公共服務領域要堅持以各級政府為主導,在多層次的差異化服務領域則發揮政府監管和市場配置作用。在此基礎上,政府、社會和市場各自角色和定位仍需視政策效果而謹慎拿捏。
四是以“長期均衡”作為人口發展的目標。面對中國人口形勢的全面轉變,生育友好型社會的轉型既是必要之舉,也是必然之路。構建生育支持體系是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然要求,也是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建設、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的重要保障。構建系統、長遠、全面性、戰略性的生育支持體系,實現向生育友好型社會的轉變,將促進適度生育水平的提升,更重要的是實現人口長期均衡發展,促進社會經濟持續、健康、高質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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