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極推行綠色低碳生活消費方式
文章指出,深入開展綠色低碳生活創建行動,鼓勵居民綠色出行,支持居民更多地採取公共交通出行方式;擴大城市停車收費區域範圍,在中心城區劃定更多的“步行街”,進一步提高城市停車收費價格,促使城市居民更多地減少汽車出行;倡導餐飲“光盤行動”,深入開展反食品浪費、反過度消費行動;大力推進居民生活垃圾分類和垃圾資源化、再利用,減少人們吃、住、行、游等各類消費活動的能源資源消耗強度。
建立健全生活消費相關資源性產品的價格/收費機制,適度提高居民生活用水、用電、供氣、供暖和垃圾處理等價格/收費水平,大幅度提高快遞、餐飲外賣、超市食品袋等包裝用品價格,用價格杠杆調控生活消費方式。
加強對綠色生活消費方式的宣傳和引導,充分利用廣播電視、電台、報刊等傳統媒介和網站、微信公眾號、微博、抖音等新興傳媒,開展全方位、高頻次的宣傳,重點宣傳推進綠色生活消費方式的重要意義、主要舉措和政策措施等,凝聚形成全社會綠色生活共識,推動形成勤儉節約、綠色低碳的社會生活新風尚。
著力加大植樹造林種草治沙力度
堅持碳存量和增量“兩手抓”,在著力減少生產生活必要的碳排放總量和強度的同時,要大力減少空氣中的二氧化碳存量。要加強生態環境建設,統籌山林田草沙生態治理和資源開發利用,科學推進水土流失治理、廢舊工礦區治理開發、鹽碱地治理利用以及荒漠化、石漠化土地綜合治理開發。大規模開展國土綠化行動,大面積增加生態資源總量,大幅度提升生態資源質量,提供更多優質生態產品,提升國土綠化總體水平,助推大幅度減少空氣中二氧化碳總量。
充分發揮各級政府以及企業、農村集體組織、社會公益組織和城鄉居民家庭等社會各界的合力,加大植樹造林種草投入力度,加大水土保持投入力度,鞏固提升退耕退牧還林還草成果,拓展沙漠和沙化土地治理成果,進一步減少沙漠和沙化土地面積,提高森林覆蓋率、村莊綠化覆蓋率和草原綜合植被蓋度。
積極推進綠色低碳領域改革創新
文章強調,大力支持綠色低碳技術創新。加大綠色低碳技術創新力度,降低綠色低碳發展成本,提高高耗能、高排放等重點行業節能減排項目或工程措施的技術可行性和經濟合理性,提升節能減排的效率效果。大力推進太陽能光伏發電、生物質能、潮汐能、風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工藝技術和設備研發創新,提高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項目的技術水平,增強安全穩定性,進一步提高經濟性尤其是提高與煤電的競爭力。
促進投融資模式創新。促進生態環保領域投融資模式創新,在生態環境治理、生態林建設、清潔能源開發、公共建築節能改造、污水再利用等領域積極審慎引入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鼓勵創新商業模式,完善價格/收費機制,健全投資回報機制,支持引導社會資本自主投資建設生態建設、環境治理項目;積極引入生態環境治理導向的開發(EOD)模式,充分挖掘生態產品價值,促進生態產業化,健全產業反哺機制,形成產業發展和生態環境治理的良性互動。積極探索高耗能、高排放等重點行業節能減碳商業模式創新,大力推廣合同能源管理、節能減碳第三方治理等服務模式,調動相關主體特別是高耗能、高排放企業或項目單位實施節能減碳項目的積極性。積極盤活存量資產,鼓勵支持符合條件的存量綠色低碳項目發行公募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回收的資金按要求主要投資於綠色低碳項目。
推動碳金融創新發展。積極拓寬城市公共自行車、公共交通、農業等碳排放權來源和實現形式,進一步完善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推動實現碳排放權的市場價值,調動相關主體的參與積極性。支持發展綠色信貸和綠色債券,調整完善銀行綠色信貸政策和綠色債券發行監管政策,創新發展綠色資產證券化和綠色資產支持票據等產品,更好地助推綠色低碳發展。鼓勵地方政府、相關企業和金融機構聯合設立綠色低碳領域的產業投資基金,按照市場化運作,地方政府可以適當讓利。積極審慎放寬保險和社保等長期機構資金的投資渠道,創新綠色保險產品,支持引導保險和社保等長期機構資金投資綠色低碳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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