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能周期下行 供給缺乏彈性
事實上,“去產能”一直是近五年來煤炭行業的主要目標之一。
2016年國務院下發《關於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實現脫困發展的意見》以來,國家能源局等部門多次發布通知,要求加快煤炭行業淘汰落後產能,強化環境保護、安全生產、職業健康等對落後產能的約束。
上述文件提出,在近年來淘汰落後煤炭產能的基礎上,從2016年開始,用3至5年的時間,再退出產能5億噸左右、減量重組5億噸左右,較大幅度壓縮煤炭產能,適度減少煤礦數量,煤炭行業過剩產能得到有效化解,市場供需基本平衡,產業結構得到優化,轉型升級取得實質性進展。
國家發改委2021年公布的數據顯示,過去5年來,煤炭去產能工作取得積極成效,煤炭產能結構顯著優化,全國煤礦數量由2015年底的超過1萬處下降到4700處左右,單個煤礦平均產能由58萬噸/年提高到110萬噸/年以上。
對此,國泰君安研報分析認為,我國目前正處於煤炭產能周期下行的過程中,未來煤炭供給將持續承壓。“從歷史數據來看,煤炭的產能周期大概在4~6年,由於新建煤礦一般2~3年,所以總體周期是4~6年。目前這一輪產能周期開始於2017年,按照以往的規律,2020年應當是產能周期的拐點,但是由於疫情的衝擊,本輪產能周期也產生了一定程度的異化,在2020年煤炭產能一直處於低位震蕩,而真正的拐點出現在2021年初。”
值得注意的是,2021年同樣是煤炭行業法規趨於完善的一個關鍵年份。
今年3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實施,應急管理部4號令也已經明確《煤炭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超能力生產及手續不全生產等均屬重大事故隱患,已入刑法。該規定客觀上降低了煤礦企業超產的意願。
2020年上半年,內蒙古自治區開展了煤炭資源領域違規違法問題專項整治工作,掀起一場涉煤領域腐敗“倒查20年”的風暴。對2000年以來煤礦的所有規劃立項、投資審核、資源配置等各環節,煤礦企業和涉煤配煤項目法人狀況、批辦手續等均進行清查。重點整治在重要崗位工作、與煤炭資源管理有關聯的人員涉煤違規違法問題。
“以往很多煤礦企業在年景好的時候,會超能力、超強度組織生產。今年的這一系列政策下來以後,煤礦企業不敢再有這種違法行為了。但是,當地政府想要加大煤炭產能,需要協調環保、國土、能源等多個部門,因此這個過程會持續較久的時間。”上述煤炭期貨研究員告訴第一財經記者。
9月29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經濟運行調節局負責人答記者問時表示,有能力、有條件給予今冬民生用能全額保障。一是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全力增產增供。二是進一步核增和投產優質產能。三是適度增加煤炭進口。支持企業用好國際資源,保持適度進口規模,有效補充國內供應。四是著力提升存煤水平。五是重點保障發電供熱用煤需要。發揮煤炭中長期合同“壓艙石”作用。六是規範市場運行秩序。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市場監管,嚴厲查處哄抬價格等違規行為,穩定社會預期。
“核增”的空間有多少?業內人士向記者解釋,過去一些煤礦申請核定產能時,出於降低審批難度等考慮,會少報一定額度的產能。現在通過有關部門的再次核定和統一調配,這部分產能有望得到合法釋放。
吉林省委副書記、省長韓俊9月27日在調研時表示,要爭取更多的進口指標,抓緊推進俄煤、印尼煤、蒙古煤等外采計劃;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擴大市場採購範圍;加快儲煤基地建設,推動儲備煤保質保量盡快達標等。
多名業內人士認為,擴大進口煤仍存在一些不確定性。印尼的煤炭產能嚴重壓縮,出口縮緊,海運價格飈升;臨近冬季,俄羅斯的用煤需求大幅抬升,冰雪覆蓋也給交通運輸帶來不便;蒙古國出口以焦煤為主,動力煤體量較小。
“考慮到表外產能縮減、供給缺乏彈性,近期煤炭供給會呈現一個緩慢上升的過程,不會出現跳漲。春節前後,生產活動一般會明顯放緩,到時供需可能達到一個相對平衡的狀態。”上述分析師預測。
來源:第一財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