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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廉租房"成為"廉潔房"
http://www.CRNTT.com   2021-11-17 15:29:59


  中評社北京11月17日電/據浙江省紀委省監委網站消息,“根據《東港街道及其下屬單位房(地)產管理辦法》,街道辦事處三名工作人員王某、聞某、鄭某不符合公租房租賃要求,請按照規定及時搬離;對於三名確實存在困難和一名暫時困難的工作人員,根據領導小組討論決定,以每月500元的租價續租,租金每月交至財政辦……”在舟山市普陀區東港街道黨工委會議上,相關班子成員宣布著處理決定。

  原來,普陀區委巡察辦在巡察時發現東港街道辦事處對樂業公寓的314套廉租房管理不規範,對租賃對象審核把關不嚴,導致多套廉租房被本街道7名工作人員無償占用。此外,廉租房實際租賃時存在既有企業又有個人現象,出租價格亦有高低差異,部分非企業人員到期後仍擠占現有住房,租賃隨意性較大,且退出機制不完善,未能真正解決企業人員居住難的實際問題。

  廉租房是政府向低收入、住房困難的家庭提供社會保障性質的住房,是一項惠民利民的民生工程。為保障惠民政策落到實處,充分發揮廉租房“雪中送炭”作用,普陀區紀委區監委堅持問題導向,靶向施策,督促相關部門厘清事實依據、落實問題整改、建立長效機制。

  “在收到紀工委的反饋後,我們第一時間進行分析研究,根據問題的實際情況對涉事工作人員作出了不同處理,要求7名無償占房人員立即補繳應繳費用,責令不符合條件的人員限時搬離,對責任心不強、疏於監管的3名責任人員予以問責;同時制定出台《東港街道及其下屬單位房(地)產管理辦法》,填補制度漏洞。”東港街道相關負責人說道。

  《東港街道及其下屬單位房(地)產管理辦法》規定,對不符合租賃條件的堅決予以清退,符合條件的按照程序辦理相關手續,對於特殊困難人群憑街道房(地)產管理領導小組集體決議入住。嚴格的制度和人性化的管理讓廉租房更具溫度,更有溫情。

  “街道專門為我們遷居本島的葫蘆島老年人提供了廉租房,符合條件就能申請,這下我們在本島有地方住了!”剛搬入樂業公寓廉租房的一位大爺面對前來走訪的監察工作聯絡站工作人員滿臉笑容地說道。<nextpage>

  據了解,《東港街道及其下屬單位房(地)產管理辦法》出台以後,東港街道紀工委跟進監督、壓實責任,推動工作人員摸清底數,清退占用、違規轉租房屋7套,追回房租費2.784萬元,幫助8戶葫蘆島困難村民入住。

  此外,在紀工委的督促下,東港街道嚴格執行《辦法》,動態監測資格,落實專人對樂業公寓進行日常管理,定期排查租賃人員信息,對不符合繼續租賃條件的租客予以清退,實現廉租房有效盤活,為住房困難群衆送去“及時雨”。

  “制度建設是我們推動問題整改的重要環節,是實現廉租房租賃工作公開、透明的關鍵抓手。”東港街道紀工委相關負責人表示。

  《東港街道及其下屬單位房(地)產管理辦法》是東港街道通過制度建設來達到規範權力運行的一個縮影。今年以來,東港街道在紀工委的督促指導下制定出台了《東港街道合法性審查內容清單》《東港街道合法性審查工作實施方案》等各類制度8項,并對《東港街道“三重一大”事項集體決策制度》部分條款進行了修改,使制度更加規範,操作性更強。同時,為管住村社“微權力”、預防“微腐敗”,紀工委印制了《東港街道村社區小微權力工作手册》,建立和完善權責清晰、流程規範、風險明確、措施有力、預警及時的權力運行廉政風險防控機制,為小微權力戴上“緊箍咒”。

  “廉租房惠及民生,是民之所盼、政之所向,不容有失。我們要以制度規範管理,堅持‘當下改’和‘長久立’相結合,讓‘廉租房’成為‘廉潔房’,守護困難群衆‘安居夢’。”普陀區紀委區監委相關負責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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