窮人嫌貴 富人嫌不便
後來在車主要求下,司機改為自僱人士,一直沿用至今。黃自權解釋,在改制後,司機不是打工,而是向車主租車,“車主淨係收租唔使理其他嘢,而司機除交車租之外,還要支付油費、保養等。在的士市道好時,這種制度是多勞多得,勤力的話可以好好搵,但市道不景時就好愁,好似家咁。”
2003年沙士爆發前,香港的士司機收入仍不過不失,但邁入二十一世紀後,港鐵和巴士網絡大幅擴張,加上不少中產階層有車代步,的士就成為窮人嫌貴、富人嫌不夠方便的交通工具,客源出現“兩頭唔到岸”的困境。黃自權感嘆道:“除咗趕時間或者實在無車搭,市民搭的士比例少過以前好多,要靠旅客維生。”
本身也是車主的黃自權還有供車壓力,“我自己摣返特更(全日),一個月開工28天,每天10小時,每月搵到3萬元,但扣除2萬多元的牌照費,真係打個和。”
持牌逾廿萬人 活躍僅五六萬
的士車行車主協會永遠會長吳坤成表示,現時司機若每月開工25天至26天,一更做夠10小時,每月才賺1.8萬元,並不吸引,“貨車司機兩三萬一個月,但都未必請到人。”運輸署資料顯示,去年有20.3萬人持有的士駕駛執照,其中逾17萬人是50歲以上,反映行業青黃不接。他說:“現在仍在行內活躍的司機只有五六萬人,當中包括替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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