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建中國ESG框架的建議
總體而言,當前我國的ESG發展尚處於起步階段,亟待改善的問題有三個。一是市場規模小,基於ESG的管理資金遠低於發達經濟體。二是對於影響財務的非財務信息缺乏健全的強制披露機制。三是生態系統不完善,企業普遍缺乏對ESG問題全面深入的了解,ESG投資機構數量少,ESG主題的金融產品稀缺,ESG評價機構屈指可數且權威性不足。鑒於此,對於在中國構建ESG框架,提出以下建議。
第一,加強ESG相關組織建設。ESG的發展首先需要強有力的領導組織發揮引領作用。建立建設強有力的權力機構、執行機構、監管機構、研究機構,四位一體,加強組織之間的協同性與耦合性,多維發力,系統推進。權力機構負責制定ESG相關政策,引領ESG發展方向;執行機構負責貫徹落實;監管機構負責形成落實過程中的及時反饋機制;研究機構則提供ESG發展建設的基礎性研究成果,各司其職,形成權力相互制約,行動相互促進的系統性組織體系。
第二,發揮後發優勢,自上而下積極推動。我國的ESG發展總體上後發於發達經濟體,其劣勢體現為對於ESG理念的社會認知不深入,各主體尚無法全面發揮主觀能動性,積極推進ESG實踐的快速發展,優勢是可以利用後發優勢,充分利用已有全球性成果:一方面,積極融入全球ESG發展大勢;另一方面,自主構建適合中國國情的ESG框架與標準,將中國文化與價值觀內嵌其中。依靠強有力的組織構架,自上而下有效推動ESG發展進程。
第三,橫向有重點地推進ESG實踐落實。從ESG推進範圍來看,可以按照企業性質和規模逐步落實推進。由於ESG披露與實踐著眼於長期效果,短期內需要實施個體承擔一定成本,盲目大範圍鋪開不現實也沒有必要。可以選取能夠承擔初期成本,在管理運營上能更好實現ESG收益的企業,特別是一些有代表性、有社會影響力的企業,由他們作為排頭兵,牽引整個商業領域的ESG行動。隨著ESG發展的不斷深入,逐步擴大ESG實施主體範圍。
第四,縱向有步驟地推進可持續發展。從ESG推進步驟來看,可以結合國家戰略部署,如碳達峰碳中和目標,重點突出,有序進行。當前結構性、區域性污染問題依然突出,針對生產運營活動對空氣、水源、土壤可能造成重大污染的企業以及相關區域可以制定更嚴格的標準。另外,高質量發展的內在需求要求化解風險隱患,在商業領域除了注重科學引導,還要加強內部人才激勵和外部商業倫理,創造公平合理的商業環境,支持社會高質量發展。
第五,通過教育培訓,培育商業個體ESG意識。我國ESG發展尚處於早期階段,各市場參與者對於ESG的認知還不完備,對於ESG的內涵與外延的理解還不明確。可以利用ESG研究機構和教育機構針對ESG市場人才需求,制定人才培養方案、企業培訓項目等,加強社會各方面主體對ESG的系統性認知。
來源:經濟參考報 作者:黃潔、王大地(作者單位:首都經濟貿易大學中國ESG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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