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虛擬偶像行業和文化圈的發展整體上是健康的,但也面臨“局部過熱”和惡性競爭的問題,特別是一些具有負面性的網絡文化現象和產業亂象在虛擬偶像的圈群中越來越密集出現。相較其他的虛擬偶像分支,虛擬主播領域尤其如此,已經衍生出數據造假等亂象;此外在虛擬主播的粉絲群體中,也出現了與網絡負文化相互融合滲透的趨勢,一些惡意的造梗現象和潛在網絡暴力風險不容忽視。
儘管虛擬偶像介乎於虛擬空間與現實世界之間,具有一定的游離性,但其本質仍是人為塑造的偶像,也多少沾染了互聯網空間中一度常見的流量至上、畸形審美等風氣,雖尚未產生太大影響,但仍值得警惕。由此看,對這種文化形式本身進行一定的規範是有必要的,特別是在平台的層面,避免負文化的侵蝕與過度商業化帶來的庸俗化、低俗化都是當下迫切需要著手進行的。如果一種文化形式只是單純的斂財工具,必定面臨一定程度的文化審美扭曲,偏離正確的發展軌道。
所以,對虛擬偶像來說,需要在原有的“小眾趣緣圈群”和“激進的商業化”之間尋求一個平衡點——不能只是停留在原本的小圈群中自娛自樂,也不能被資本化的運作和負文化圈群的狂歡所裹挾,要在規範市場秩序、內容生產上下功夫,確保其有著正確的價值引領和審美引導。換言之,既要充分利用這種文本的開放性,使其成為互聯網環境中的一支“生力軍”,又要避免資本注入帶來的行業“過熱”及其導致的惡性競爭,以及遭受原有網絡負文化圈群侵蝕導致的生態惡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