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滯後。
公開案例中與基礎設施相關的有20餘個。督察組向各地反饋督察情況時也反覆提到,環境基礎設施“短板明顯”“建設滯後”,其中涉及污水管網、污泥處置、生活垃圾及滲濾液處理等問題。
例如,第二輪第三批督察的山西、遼寧、安徽等8個省份全部存在管網問題,突出體現在管網改造遲緩滯後、污水直排河道、污水處理廠低效運行等方面。
生活垃圾焚燒設施建設滯後,也是共性問題。有些地方垃圾填埋場超負荷運行占比超過50%;焚燒廠建設滯後、垃圾滲濾液積存和直排等,在多地都是“老大難”問題。
這些普遍性問題的背後,暴露出一些地方在認識與行動上的問題。正如督察反饋中指出的,一些地方和部門對生態環境保護存在“緩一緩”“歇口氣”的想法;一些領導幹部抓生態環境保護“說起來重要、忙起來次要”;一些地方在推動解決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方面不敢擔當作為。
督察組還發現,一些地方與督察組玩“躲貓貓”的把戲——有的將督察組蹤跡向有關企業通風報信;有的聞風而動虛假整改;有的一問三不知,推脫是歷史遺留問題。
督察發揮了哪些作用?
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辦公室相關負責人表示,督察就是要引導地方協調處理好發展與保護的關係,協同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和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
堅持以問題為導向,是督察工作的突出特點。“推動解決一大批老百姓身邊突出的生態環境問題”,是督察帶來的明顯成效。
第二輪第三批督察,8個督察組受理轉辦2.9萬餘件群眾舉報。第二輪第四批督察,7個督察組受理轉辦2.8萬餘件群眾舉報。第二輪第五批督察,截至目前4個督察組已經受理轉辦0.6萬餘件群眾舉報。
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辦公室相關負責人介紹,自2015年督察試點以來,累計受理轉辦群眾舉報27萬多件,絕大多數已辦結或階段辦結。根據地方上報情況,第一輪督察及“回頭看”共明確3294項整改任務,90%以上已完成整改,解決了一批突出的生態環境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