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廉潔政治,必須完善權力配置和運行制約機制,堅持權責法定,健全分事行權、分崗設權、分級授權、定期輪崗制度。只有明晰權力邊界,規範工作流程,強化權力制約,才能及時發現問題、糾正偏差、精准問責,壓減權力尋租空間。為此,必須完善黨和國家監督體系,把監督貫穿管黨治黨、治國理政各項工作,提高黨的自我淨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
從實現一屆任期內巡視全覆蓋,到制定紀律監督、監察監督、派駐監督、巡視監督統籌銜接的意見;從《中共中央關於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的意見》印發,到《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官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實施條例》和《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委員會工作條例》出台,以規範化、法治化、正規化建設管權治權的治理能力正在穩步提高。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腐敗與反腐敗的較量還在激烈進行,並呈現出一些新的階段性特征。防範形形色色的利益集團成夥作勢、“圍獵”腐蝕還任重道遠,有效應對腐敗手段隱形變異、翻新升級還任重道遠,徹底鏟除腐敗滋生土壤,實現海晏河清還任重道遠,清理系統性腐敗、化解風險隱患還任重道遠,我們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的複雜性、艱巨性、長期性,要有清醒的認識。
“天下之勢不盛則衰,天下之治不進則退”,推進以廉潔政治為基礎的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沒有休止符,持續深化黨的自我革命沒有終點站。只要我們將懲治震懾、制度約束、提高覺悟形成合力,就一定能夠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效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