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食品浪費法》明確規定,餐飲外賣平台應當以顯著方式提示消費者適量點餐,餐飲服務經營者不得誘導、誤導消費者超量點餐。顯然,無論是從道義上,還是從法律規範上,抵制餐飲浪費,踐行“光盤行動”,都已成為清晰的社會共識。一些外賣平台和商家“重利輕義”,罔顧法律規範,必須引起社會的高度重視。
有專業人士指出,外賣平台有能力引誘消費者多消費,也完全有能力通過算法引導消費者合理消費。而要扭轉“非不能也,乃不為也”的狀況,必須進一步壓實外賣平台的主體責任和社會責任。
餐飲經營者必須明白,要想可持續健康發展,必須適應國家為確保糧食安全而制定的整體規劃。此外,更要摒棄“零和博弈”思維,只有實現商家和消費者“共贏”,才能確保相關行業發展行穩致遠。具體到經營中,確保餐品質量,推出小份餐、半份餐,明示具體分量,用實在的優惠取代套路性滿減,只要商家誠意足夠,消費者自會“買單”。
行業自律與外部約束也是有機統一的。“對誘導、誤導消費者超量點餐造成明顯浪費的餐飲服務經營者,給予警告或處以罰款。”法律規定不是“吃素的”,商家“吃相難看”注定會被自身不當行徑“反噬”,對明知故犯或無知無畏的商家,依法懲處不可或缺,這也是為更多經營者指明方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