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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帶貨,沒有規矩不成方圓
http://www.CRNTT.com   2022-02-10 17:36:10


  中評社北京2月10日電/據工人日報報道,要明確和壓實平台作為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的法律責任,提升主播群體作為經營者的守法意識。同時要持續加大監管和處罰力度,切實增強監管的實效性和震懾力,消費者也要提升自我保護意識。

  近年來,直播帶貨呈井噴發展勢態,在給消費者帶來全新消費體驗的同時,也產生了一些問題和亂象。例如,某知名主播直播間銷售的即食燕窩,實際只是一款風味飲料;消費者在某網紅直播間搶到“1分錢”粉絲福利,卻被要求支付999元運費;商家花51萬元邀請某大牌明星和網紅一起帶貨,結果只賣出5000元的商品;頭部主播偷逃稅被追繳稅款、加收滯納金並處罰款共計13.41億元……

  直播帶貨,通常指通過網絡直播方式銷售商品或提供服務。雖然銷售形式和途徑發生了一些變化,但本質仍然是一種電子商務經營活動。直播帶貨模式不僅更具娛樂性、互動性和親和力,還繞過了經銷商等傳統中間渠道,實現了商品和消費者直接對接,省去了一系列中間成本後,價格往往能做到更低。

  事實上,國家高度重視直播帶貨的規範發展,近年來先後針對直播帶貨出台了一系列管理規章和規範舉措,包括《關於加強網絡直播帶貨活動監管的指導意見》《互聯網直播帶貨信息內容服務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關於加強網絡秀場直播和電商直播管理的通知》《直播電子商務平台管理與服務規範》行業標準(徵求意見稿)、《網絡直播營銷管理辦法(試行)》等。與此同時,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等十幾個部門聯合開展了淨化網絡市場的“網劍行動”,國家網信辦等八部門專門開展了網絡直播行業專項整治,嚴厲打擊各種違法直播營銷行為。

  但現實中,有關直播帶貨領域各種虛假宣傳、貨不對版、不退不換、不明鏈接、引導線下交易等問題仍然時有發生。據北京市消協和河北省消保委發布的直播帶貨調查報告顯示,100個直播帶貨體驗樣本中有33個涉嫌違法違規;浙江省消保委2021年“雙十一”期間對五家頭部平台進行直播帶貨消費體察發現,80個直播帶貨體驗商品中有29個不符合國家標準,其中10個樣品屬於“三無產品”、9個樣本質量不達標、4個樣本存在人身安全隱患質量問題、7個樣本材質成分不達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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