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3月14日電/據澎湃新聞報道,針對近日網上流傳的“在廣州賣房,需要在廣東全省滿五唯一才能免征個人所得稅”的消息,3月14日,廣州市稅務相關人士回應:“按政策,一直以來都是要求全省範圍內唯一。”
市場消息顯示,有業主在廣州白雲區房管局過戶時,房子雖然是廣州唯一,申報過五年唯一住房,但發現在省內其它城市還有房子,確認業主不是唯一住房,所以不能免征個稅,需要繳交1%個稅。前述消息還稱,以往房管局系統沒有聯網,只能查到廣州市,外地的是查不到的,所以在廣州市唯一的一套就可以免個稅。
不過,廣州市稅務相關人士表示,個人將購買5年以上(含5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征增值稅;對個人轉讓自用5年以上並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個人所得稅。其中“家庭唯一生活用房”,是指在同一省、自治區、直轄市範圍內納稅人(有配偶的為夫妻雙方)僅擁有一套住房。所以,有配偶的家庭,要享受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稅收優惠,必須是夫妻雙方僅擁有一套住房。
廣州市中介人員亦向澎湃新聞表示,“按政策一直以來都是需要廣東全省範圍內滿五唯一才能免個人所得稅,沒有變,在交易的時候我們也會詢問客戶名下房產情況。”
澎湃新聞聯繫廣州市白雲區稅務局,相關工作人員表示,查册範圍一直以來都是全省範圍內,只是有些系統中查得到,有些沒查到,最終以系統查詢為准。
廣州市荔灣區不動產登記中心相關工作人員表示,目前是一直在更新聯網數據的,只要系統裡能查到就按名下具體房產而定。
不過,廣州市天河區房產交易中心工作人員則表示,暫未接到相關通知,目前查册只能查廣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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