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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偷拍按摩客人 彭文正律師張靜遭提起公訴
http://www.CRNTT.com   2022-03-24 18:14:04


張靜。(中評社 資料照)
  中評社台北3月24日電/台東地檢署偵辦台灣大學新聞研究所前所長彭文正的辯護律師張靜涉嫌偷拍案,有5名被害人提告訴,今天依妨害秘密罪和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提起公訴;同時要求法院審酌影片有散播危險,予以張靜強制處分。

  台媒報道,台東地檢署偵辦張靜涉嫌偷拍案,21日發動搜索和拘提張靜及其黃姓女友人,並以有串證和勾串之虞向法院聲押,但因拘提程序有疑義法院裁定駁回。

  台東地檢署雖然在昨天將駁回聲押向高等法院花蓮分院提起抗告,不過今天火速提起公訴。

  台東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謝長夏今天表示,張姓與黃姓為男女朋友,分別是台東市“綠絲美髮美體沙龍”店負責人及服務人員。自2016年11月10日,由張姓被告與某保全公司簽訂監視器買賣契約,買斷該保全公司銷售之監視器設備及監視器主機儲存影片檔案設備。

  因張姓被告認原設備儲存硬碟容量不足,又另行加購大容量儲存影片硬碟,儲存期間約可長達半年。張姓被告指示保全人員在按摩房間(亦為顧客更衣處)的天花板,架設監視錄影、錄音設備,並刻意將其中一顆鏡頭朝向按摩店內按摩床,以攝入所有來店按摩顧客全裸更衣及裸露隱私部位的全部過程。

  另外,保全公司工程師,並依張姓及黃姓被告2人指示,每半年一次,將特定日期的偷拍影片檔案拷貝,存入隨身碟後,持至張姓被告經營之律師事務所,交予事務所的行政助理。

  謝長夏表示,偷拍時間長達5年以上,迄偵查終結有5名被害人提出告訴。其中1被害人前往按摩店10餘次,遭偷拍的全裸影像,留於查扣之監視器主機。

  謝長夏表示,部分轉存檔案流向不明,偷拍後拷貝交予律師事務所影像檔部分未查獲,張、黃2人不願交代流向,因此被害人全裸和裸露私處影像有散播危險,檢察官除繼續偵辦外,也建請承審法官適時、適當將張姓、黃姓被告強制處分。

  謝長夏也再次呼籲,此案涉及偷拍時間逾5年,有前往消費按摩的被害人,主動與地檢署為民服務中心聯繫,協助地檢署釐清案情,並主張相關權益。

  張靜今天到台北地方法院,遞狀自訴台東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謝長夏涉嫌加重誹謗、偽造文書罪。

  同時也委託律師到台東地方法院提出刑事自訴,控告承辦此案的台東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陳筱茜、檢察官羅佾德涉嫌違法搜索、妨害電腦使用、公務員洩密、妨害秘密等罪,另控羅佾德涉嫌偽造文書等罪。

  張靜表示,自己根本不是沙龍實際經營者,監視器又是委託新光保全裝設,由新光保全控制拍攝畫面,他不可能以監視器偷拍,竟遭謝長夏發布新聞稿徵求“被害人”,言論顯非事實,謝長夏涉嫌加重誹謗罪。

  對於張靜的指控,謝長夏強調一切依法執行傳票、拘提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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