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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公攤面積是大勢所趨也應循序漸進
http://www.CRNTT.com   2022-03-25 18:17:41


  中評社北京3月25日電/據中國經濟網報道, 商品房公攤面積是否應取消?近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布關於《住宅項目規範》(以下簡稱《規範》)第三次公開徵求意見的通知,其中未提到“住宅建築應以套內使用面積進行交易”,引發社會關注。關於公攤面積的爭議長期以來一直存在,今年全國兩會上,多名代表委員再次提及該話題,持續引發熱議。2019年住建部第一次就《規範》徵求意見時,明確提到“住宅建築應以套內使用面積進行交易”。而最近兩次徵求意見,該條規定已消失不見。
 公攤面積不能是一筆糊塗賬

  住建部2019年徵求意見時提到“公攤面積傷民”,這應該說是一個不爭的事實。原因在於,公攤面積缺乏法律依據和制度約束,導致計算系數不統一、不透明。同樣的建築面積,有的是90%得房率,有的只有70%,有的甚至只有60%,究竟是怎麼算的,算得准不準確,只能由開發商自說自話。而普通購房者對公攤面積缺乏深入了解與測算能力,一把尺子量不透,買房就像“開盲盒”。

  購房者之所以對“公攤面積”積怨已久,主要不在於公攤面積的大小,而在於公攤面積不透明。於是,為公攤付的這部分購房款成了一筆糊塗賬,信息的不對稱可能讓消費者權益受到損害。不僅如此,與公攤面積相關的一些收費和收益也存在爭議。比如,一些公攤面積是不供暖的,但取暖費是按照包含公攤部分的建築面積收取;還比如,物業公司服務的是公共面積,基本不進行入戶服務,可物業費還是按照建築面積收取。此外,公攤面積的購房款和相關費用“攤”給了業主,而在很多小區,公攤面積所產生的收益比如廣告費等卻為開發商或物業所有,很多並未用於廣大小區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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