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3月29日電/據央視新聞報道,28日,北京、貴州兩地明確新冠抗原檢測最高限價,並宣布臨時納入醫保報銷範圍。
據北京市醫療保障局消息,自3月25日起,北京市將新冠病毒抗原檢測試劑及相應檢測項目臨時性納入基本醫保醫療服務項目目錄,列為甲類項目,由醫保基金按規定予以支付報銷,協同推進價格、掛網、採購、支付等各項相關工作。
北京市基層公立醫療機構、基層定點醫療機構,應通過北京市醫療保障信息平台(藥品和醫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統)開展抗原檢測試劑採購工作。抗原檢測試劑(含采樣器具)採取零差率銷售,最高指導價格不超過當前各省的最低中選價格並進行動態調整,目前最高指導價格為7.87元/人份。抗原檢測服務最高指導價格為3.5元/次,不得上浮,下浮幅度不限。檢測總費用不得超過11.37元/次。單純進行抗原檢測的,醫療機構不得收取門診醫事服務費。
據統計,北京市現有零售藥店5000餘家,其中定點零售藥店662家,具有抗原檢測試劑銷售資格的定點零售藥店406家。406家定點零售藥店應通過北京市醫療保障信息平台(公共服務子系統)採購抗原檢測試劑,鼓勵和支持通過其他渠道採購低於北京市醫療保障信息平台採購價格的檢測試劑,售價限定加成不超過10%,即本市具有銷售資格的定點零售藥店抗原檢測試劑銷售價格最高不得超過8.66元/人份。參保人員在定點零售藥店購買檢測試劑的費用,可使用個人賬戶支付。市醫保局積極組織定點零售藥店開展新冠病毒抗原檢測試劑採購工作,確保檢測試劑供應平穩有序。406家定點零售藥店名單可通過“北京市醫療保障局”門戶網站和“醫保北京”微信公眾號進行查詢。各區醫保部門應加大對轄區內定點零售藥店抗原檢測試劑供應情況和銷售價格的巡查力度,保障試劑供應和價格穩定。
28日從貴州省醫療保障局獲悉,貴州將新冠抗原檢測納入醫保,單次總費用不超過15元。公立醫療機構開展的病毒抗原檢測按照“價格項目+檢測試劑”的方式收費,“價格項目”每次5元,“價格項目+檢測試劑”的總費用不高於15元。同步將“新型冠狀病毒抗原檢測”項目納入貴州省基本醫療保險醫療服務項目目錄管理。
據不完全統計,已有北京、貴州、海南、天津、河北、山西、黑龍江、上海、浙江、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重慶、雲南、陝西、甘肅至少19省份明確了公立醫療機構新冠抗原檢測最高限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