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連續多家單位相似的回答,揭露出朱某負責的項目極有可能是虛構的。
在全面起底清查中,核查組還發現一個規律:朱某以自己名下公司或其父母企業名義編造的項目,都採取對公轉賬的方式繳納保證金,而其他虛構的項目都採取現金繳款的方式。
“對朱某而言,這樣既方便公款提現,兩種方式交替使用,又能避免引起審核人員的懷疑。”辦案人員分析。隨後的資金流向比對,也印證了這一判斷。
很快,核查組整理出了共計58個虛構項目的清單,新的問題也隨之而來。為什麼這58個虛構項目全部集中在2019年?其中是否另有隱情?“審查調查不僅要查清事實、固定證據,更要查明原因、找准症結,促使其他年輕幹部吸取教訓,推動涉案單位加強監管。”經開區紀工委監察工委主要負責人提出要求。
核查組依托電子數據查詢,經過海量的數據篩選,辦案人員發現朱某在2018年曾向小額貸款公司高額借款,並引發一些糾紛。
至此,案情和朱某的動機已基本明朗。與此同時,朱某也越來越惶恐焦慮。“想想也躲不掉,還是爭取主動吧。”2022年1月4日,朱某主動到紀檢監察機關投案。
得益於前期扎實細致的初核,該案僅用時7天便辦結並移送審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