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推進市場監管公平統一,加快營商環境法治化建設。通過健全統一市場監管規則,強化統一市場監管執法,全面提升市場監管能力等方面,完善政府職能體系、行政制度體系,創新監管體系,充分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固化“放管服”改革成果,將優化營商環境的改革目標有機融入法律制度,加快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進程。
三是規範不當市場競爭和市場干預行為,促進市場公平競爭。聚焦市場主體遭遇的堵點難點,著力強化反壟斷、依法查處不正當競爭行為、清理廢除妨礙依法平等准入和退出的規定做法、持續清理招標採購領域違反統一市場建設的規定和做法,不斷規範政府行為、減少對市場干預,加快建設高效規範、公平競爭、充分開放的全國統一大市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