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學服務價格要來了
記者注意到,早在2021年9月印發的《“十四五”全民醫療保障規劃》中,在關於改革完善醫藥價格形成機制的章節中就出現了“探索完善藥學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的提法,業界對於這一新提法是否能和此前的“藥事服務費”畫上等號有眾多猜測。
蔣昌鬆分析稱,此次福建省醫保局開展藥學服務收費的探索,可以理解為《“十四五”全民醫療保障規劃》之後的另一只靴子落地,具體來說就是:藥學服務價格政策要來了,“藥事服務費”將走了。
據悉,“藥事服務費”的提法見諸官方文件,始於2009年《關於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特別是2017年公立醫療機構藥品加成被全面取消後,醫藥界對設立“藥事服務費”呼聲強烈,但一直鮮有地方能真正落地。
業界理想中的“藥事服務費”是按人頭、處方收取門診“藥事服務費”,按床日、住院人次收取住院“藥事服務費”。蔣昌鬆指出,藥事服務內容龐雜,除了針對特定患者的直接服務,還包括倉儲管理、藥品損耗等醫院內部管理事項,以及處方審核、用藥培訓等醫院提供服務時的應盡職責和義務,因此按處方或者人次收取“藥事服務費”具有不合理性。
此前有研究者隨機訪問數百名患者,受訪患者均表示除藥品發放、處方校對、簡單指導等內容單薄的服務外,沒有明顯感受到“藥事服務”,故而不接受此項服務收費。
蔣昌鬆進一步分析說,與“藥事服務費”不同,此次福建省醫保局試行的藥學服務價格政策,強調藥師直接面向患者提供具體服務,有需求才服務,有產出才付費,並且明確拒絕“人頭費”“門檻費”式的價格項目,明確將醫院內部管理事項作為醫院綜合運行成本考慮,不單獨設立醫療服務價格項目,政策取向更務實,在體現藥學服務價值的同時,更容易被患者認同和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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