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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常態化監管,建設宜商環境
http://www.CRNTT.com   2022-05-31 17:17:45


  中評社北京5月31日電/據中國經濟網報道,近日,市場監管總局在全國範圍內開展“百家平台點亮行動”。這一行動的主要內容是督促國內具有重要影響力的一百家電商平台,切實落實《電子商務法》以及《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辦法》所規定的信息公示義務,通過“亮照、亮證、亮規則”來消除網絡交易中存在的信息不透明,不對稱,不準確等突出問題。

  隨著電子商務與平台經濟的發展,網絡交易日益活躍。在疫情防控時期,網購甚至成為很多人日常生活物資獲取的主要渠道。由於交易完全通過網絡進行,存在明顯的信息不對稱現象:交易對象是否為正規經營者?是否具有相應經營資質?交易是否安全,特別是消費者權益如何得到保障?這些問題是任何一個網絡交易活動中最受關注的問題。對此《電子商務法》以及與之配套的《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辦法》都有明確具體的規定,要求電子商務經營者(平台內經營者)公示相應的營業執照、經營資質(例如食品經營許可證)以及服務協議與交易規則。與此同時,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則承擔著督促平台內經營者依法履行信息公示義務,審核平台內經營者公示的證照信息是否真實等平台責任。

  從某種意義上說,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以及平台內經營者所承擔的,以亮照、亮證、亮規則為核心內容的信息公示義務,是一種“入門”性質的責任,是電商合規經營的基石,也是網絡交易監管的主要抓手。通過“亮照”,一方面可以使得交易相對人判斷和識別相應的平台內經營者是否屬於經過正規的市場主體登記的經營者。借助於公示的營業執照所披露的信息,在發生糾紛的時候,也可以迅速確定相應的責任主體,有效維權。在另外一個方面,監管部門也可以基於公示的營業執照的信息,確定相應的市場主體的基本情況,在發生投訴舉報或消費維權的時候,準確定位相應責任主體,落實監管措施。通過“亮證”,可以確保平台內經營者所從事的活動,如果屬於需要特定的資質或者事前特許的經營活動,在進入平台從事經營活動時,已經取得了相應的許可。這樣可以確保“線上線下一體化”監管目標的實現,避免平台成為監管的空白之地。通過“亮規則”,可以使得國家法律上關於消費者保護的規則,關於個人信息保護的規則,關於合規經營的要求,能夠通過平台的服務協議與交易規則的形式具體落實。用戶在從事網絡消費的時候,也安心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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