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6月18日電/日前,中國人民銀行印發《關於推動建立金融服務小微企業敢貸願貸能貸會貸長效機制的通知》,要求按照市場化原則,加快建立小微金融服務長效機制。小微金融服務是長期性難題。下一步,應從多方面採取措施,持之不懈,久久為功,著力提升金融機構服務小微企業的意願、能力和可持續性,助力穩市場主體、穩經濟增長。
經濟日報發表招聯金融首席研究員董希淼文章表示,目前,中國市場主體總量突破1.5億戶,絕大部分為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各類市場主體特別是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是中國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主要力量,是承載居民就業的主要方面。近年來,中國持續採取一系列措施,小微企業融資難題得到一定程度的緩解。但今年以來,面對疫情蔓延和經濟下行雙重衝擊,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普遍面臨困難,信心不足,預期轉弱,亟需紓困解難。對此,應從追求規模和速度轉向追求質量和效能,通過建立小微金融服務長效機制,優化小微金融服務生態,提高金融服務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有效性、精準性。
文章分析,從實踐看,金融機構服務小微企業既存在內生動力不充足的問題,也存在外部激勵約束作用發揮不充分的問題。建立小微金融服務長效機制,應標本兼治,綜合施策,從體制機制、基礎設施、產品服務、考核激勵等方面採取針對性措施。具體而言,應多措並舉。一要改進小微金融服務考核,放寬小微企業貸款不良率和利率等約束,更好地發揮市場機製作用,先破解“融資難”再破解“融資貴”。二要拓寬商業銀行特別是中小銀行不良資產處置的渠道,豐富處置方式和手段,加快小微企業不良貸款核銷,減輕中小銀行服務小微企業的歷史包袱。三要加大對商業銀行特別是中小銀行的正向激勵,通過定向降准及再貸款、再貼現等優先支持,提升小微金融供給水平,同時防範信貸供給過度和資金被挪用等問題。四要發揮金融科技作用,鼓勵互聯網銀行、互聯網消費金融公司等機構創新面向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產品和服務,探索數字小微金融新模式。五要加快建設全國統一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地方政府要建設好區域性征信服務平台,鼓勵相關機構盡快推出小微企業征信報告,緩解信息不對稱帶來的問題。六要加強金融機構與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的聯繫溝通,通過定期走訪、集中培訓等措施,宣傳普及金融政策、金融知識和信貸產品,增進銀企相互瞭解和相互信任。金融機構應根據自身的資源禀賦,選擇適合的小微金融服務模式。
金融機構基層組織和一線員工是小微金融服務的關鍵一環。金融機構內部還應進一步明確小微信貸業務職責邊界並優化執行流程,建立起真正有效的容錯糾錯和盡職免責機制。監管部門對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貸款的追責和處罰,應慎之又慎。如此方能減少基層組織和員工服務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顧慮,變“拒貸懼貸”為“願貸敢貸”。
文章強調,建立小微金融長效機制,重在構建多層次、廣覆蓋、有差異的小微金融服務體系,要明確大中小銀行機構的不同定位。政策性銀行、大型銀行、股份制銀行、城商行、農商行、農信社和消費金融公司等機構,要以開放包容的精神,逐步構建整體協同、分工明晰的小微金融服務網絡。對大型銀行,應提升其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首貸戶”的考核占比,降低因其非市場過度下沉對中小銀行帶來的“掐尖現象”和“擠出效應”。對中小銀行,應在貨幣政策、資本補充、資產處置等採取更多的差別化支持措施,支持中小銀行穩健可持續發展,鼓勵中小銀行更好地發揮體制機制靈活、貼近市場和客戶等優勢,精準服務好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同時,引導和鼓勵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等地方金融組織發揮機制靈活、響應快速等特點,為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提供更全面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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