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應對氣候變化方面,中國不僅是認真負責的參與者,更是腳踏實地的行動派。習近平主席明確提出,中國二氧化碳排放力爭於2030年前達到峰值,努力爭取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時間祗有30年,而歐盟、美國、日本給自己規定的時間分別是中國的2.4倍、1.4倍和1.2倍。
中國在節能、提高能效、發展可再生能源、交通、建築等領域所做的貢獻基本上都占全球總量的30%-50%,貢獻顯而易見。截至2020年底,中國單位GDP二氧化碳排放較2005年降低約48.4%。煤炭消費占比由2005年的67%下降到2020年的56.8%。中國可再生能源發電累計裝機容量超10億千瓦,占全國發電總裝機容量的43.5%。全球光伏企業前20強中有15家是中國企業,前五名均為中國企業。全球十大風電企業中有七家是中國企業。中國過去10 年淘汰1.2億千瓦火電,超過了英國目前裝機發電總規模。截至2021年底,中國全國新能源汽車保有量達784萬輛,其中2021年新註冊登記新能源汽車295萬輛,占新註冊車輛總數的11.25%。
中國可再生能源占比已超過美國。2019年底,中國水電風電光電裝機容量達到7.56億千瓦,是美國的2.8倍。中國可再生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達到12.7%,約為美國的1.4倍。
◆美國作為全球累計溫室氣體排放量最多的國家,人均碳排放量是全球平均水平的3.3倍。1750年到2019年的270年間,美國累計排放4125億噸溫室氣體,約占全球總量的1/4,是全球最大累計國,為中國的近兩倍。數據顯示,美國溫室氣體排放量歷史最高值為人均23.44噸,美國2018年人均排放量為16.85噸,而中國的這一數字是7.56噸。中國作為製造業大國,目前人均碳排放量不及美國一半,人均歷史累計排放量約為美國的八分之一。即便是2030年中國實現了碳達峰,中國的人均碳排放量大致也祗有7-8噸,但美國2005年碳達峰時人均碳排放量已達14噸。
◆2017年6月,美國宣布將退出《巴黎協定》,2020年11月正式退出該協議,極大地損害了全球環境治理的公平、效率和成效。2021年2月,美國才正式重新加入《巴黎協定》。雖然政治姿態有所恢復,但其溫室氣體排放量卻回不去了,2021年排放量較2020年不降反增,離《巴黎協定》的要求越來越遠。美方在事關全球整體前途命運的問題上反覆無常,充分暴露了其在重大原則問題上的實用主義態度,已經失信於全球大家庭。
◆向發展中國家提供資金,幫助他們更好應對氣候變化,是發達國家不可推卸的道義責任。在2009年哥本哈根和2010年坎昆會議上,發達國家承諾到2020年每年共同調動1000億美元資金幫助發展中國家應對氣候變化。然而十多年來,發達國家從未能真正兌現這一承諾。國際知名智庫報告顯示,發達國家每年提供的氣候出資不僅總額不達標,而且存在“摻水”“凑數”等問題,實際提供的有效資金遠低於官方通報數據。特別是美國僅完成應承擔份額的不足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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