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汽車等實體財產的價值可以通過市場價格等進行認定,但相比之下,如何認定虛擬財產的價值則是一個較大難題。”張荊曾代理過一起離婚案件,其中涉及某直銷平台皇冠賬號的分割問題,在價值認定上,最終是通過該賬號為賬號持有者帶來的實際收益,測算出了該虛擬財產的具體價值。
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七十六條規定,夫妻雙方對於夫妻共同財產中的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時,可以採取競價、評估、拍賣等方式處理。張荊認為,依照該司法解釋的精神,短視頻賬號、遊戲賬號本身的價值確定也可以通過評估機構評估、當事人協商或者是法院組織雙方當事人競價等方式來確定。
在電子商務領域人士趙占領看來,在分割網絡賬號等虛擬財產前,還需要注意明晰網絡平台方的相關條款,是否對賬號進行了限制,比如有些賬號不能買賣,平台方始終保留所有權,只是讓用戶擁有使用權,這意味著有些網絡賬號用戶處分的只是使用權以及由該賬號延伸的經濟價值。
虛擬財產保護尚需細化
事實上,虛擬財產問題不僅出現在婚姻案件中,很多遺產繼承類案件中同樣涉及虛擬財產。比如,早在2017年,浙江寧波一名男子就因繼承了父親的《魔獸世界》網游賬號而引發關注。
在張韜看來,隨著數字經濟的發展,越來越多的人參與到短視頻創作中並將遊戲作為娛樂的主要方式,由此帶來的網絡虛擬財產保護問題需要更明確的法律規則。儘管民法典將網絡虛擬財產納入法律保護範疇,但只是原則性規定,相關規定尚需進一步細化,包括明確虛擬財產的保護範圍,確定權利所有人、權利範圍、權利的行使及侵權保護等內容。
全國人大代表、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游勸榮曾在全國人大會議期間參加審議時認為,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條的規定體現了法律對數據、網絡虛擬財產的保護,是我國法治建設和財產權制度的一大進步。但對網絡虛擬財產的保護不能僅在總則中作原則性規定,應當在分則中有所體現,比如在繼承編中作出相應的規定,明確數據、網絡虛擬財產等可以作為遺產進行繼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