料垃圾,包括微塑料。正是這些微小的塑料用品加劇了環境污染。
根據國家發改委2020年80號文件的規定,到2020年底全國範圍餐飲行業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到2022年底,縣城建成區、景區景點餐飲堂食服務,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到2025年,地級以上城市餐飲外賣領域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消耗強度下降30%。
無論從哪個方面看,限制塑料吸管都是有益的,因此對免費提供一次性塑料吸管的商家進行處罰並非是於細微之處積善除弊。正因如此,有人認為,只處罰500元並不能達到以儆效尤的結果,而是要根據新修訂的《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一百零六條規定處罰。該規定指出,“未遵守國家有關禁止、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製品的規定,或者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報告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製品的使用情況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商務、郵政等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當然,禁止和罰款等只是減少塑料污染的一個方面,另一方面還需要有替代品。現在,已經研發出一種纏繞式竹吸管,採用專用刨切機制備出厚度為0.25±0.05mm的刨切薄竹片,再用熱浸提、超聲、臭氧等技術協同去色、防黴處理後拼寬、接長,沿竹纖維方向同向纏繞膠接形成連續圓筒,根據預設間距截斷、斜切後,就能制備出纏繞式竹吸管。類似替代品的出現和擴大生產,有利於減少塑料產品的使用,由此實現生態保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