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7月16日電/據央視新聞報導, 7月15日,重慶市教委發布提醒,要求校外培訓機構規範培訓行為,任何機構暑期不得開展學科類培訓。
根據重慶市教委發布的“對校外培訓機構的重要提醒”,暑期校外機構以任何形式開展的學科類培訓均屬於違規培訓,所有培訓機構或個人不得以“一對一”“上門服務”“眾籌私教”“素質拓展”等名義開展隱形變異的學科類培訓,每日線下培訓結束時間不得晚於20:30。
校外培訓機構要規範價格標準,堅持培訓公益屬性,嚴格執行培訓價格備案制度,並在顯著位置進行公示,嚴格按照備案價格收費,不得惡意漲價。
此外,校外機構要規範收費管理,主動與學生家長簽訂《重慶市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服務合同(示範文本)》並開具正規發票,不得收取超過3個月或60課時的學費,所有收費必須通過監管平台繳入指定監管賬戶。
重慶市教委還指出,校外培訓機構要規範從業人員,不得聘用中小學在職教師,所有從業人員入職前要進行涉罪查詢。
重慶市教委提醒學生家長,謹慎選擇培訓機構,可在全國校外教育培訓監管與服務綜合平台(https://xwpx.eduyun.cn/)查詢證照齊全的正規培訓機構。對於發現校外培訓機構有違反“雙減”政策規定的培訓行為,請及時向培訓機構所在區縣教育行政部門投訴舉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