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動解難題
“法官,被執行人楊某榮有一火車皮的玉米很快運到新化火車站,麻煩你們趕緊扣押。”4月29日晚,申請人中央儲備糧婁底某公司工作人員提供了一條重要財產線索。
4月30日早晨8點,新化法院執行幹警放棄“五一”假期休息,對申請人申請查封被執行人財產的請求進行合議,製作執行裁定書,火速趕往長沙貨運中心冷水江物流車間新化班組,送達執行裁定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
考慮到玉米不能長期保存必須及時處理,而直接拍賣變賣玉米,既影響養殖戶生產經營,引發其對後續執行的抵觸情緒,又增加執行成本。為打破僵局,實現雙方共贏,執行團隊決定分頭做工作。
“要從長遠角度考慮,如果這次把作為飼料的玉米全部處置掉,雖然能執行回一部分錢,但被執行人無法養豬的話,償還能力也會受到影響,剩下的幾十萬元怎麼辦?”新化法院執行局局長鄒人獻向申請執行方建議了執行擔保制度,最終跑出以高效執行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的加速度。
據介紹,為減少糾紛給企業帶來的負面影響,婁底法院形成人人爭做技藝精湛的“審判匠人”的辦案思維,積極探索建立多元化解糾紛機制,多措並舉推動公司內部治理規範化、市場化、法治化,通過邀請人大代表視察法院、依托文印店設立便民服務點、設立縣域金融糾紛調解中心、開展送法進企業普法宣傳等活動,依法強化對中小股東合法權益的保護,用法治手段培育企業生存發展的土壤,傾情打造“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法治化營商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