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富裕是全面富裕,不僅僅是物質富裕。全面富裕,是就共同富裕的內容而言的,包括物質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以物質富裕來概括共同富裕,在理論上是片面的。促進共同富裕,既要提供良好的物質條件,又要提供良好的精神環境。鄧小平同志強調,我們要建設的社會主義國家,不但要有高度的物質文明,而且要有高度的精神文明。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堅持“兩手抓、兩手都要硬”,以辯證的、全面的、平衡的觀點正確處理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的關系,把精神文明建設貫穿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全過程、滲透社會生活各方面。共同富裕是物質富裕和精神富裕的統一,需要齊抓共建、相互促進、同向發展。
共同富裕是共建富裕,不是自然而然實現的。共建富裕,是就共同富裕的實現方式而言的。幸福生活都是奮鬥出來的,共同富裕要靠勤勞智慧來創造,共建的過程就是實現共同富裕的過程。扎實推動共同富裕,要堅持在發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升全社會人力資本和專業技能,提高就業創業能力,增強致富本領,形成人人參與、人人盡力、人人都有成就感的生動局面。共同富裕不是“養懶人”,不能“等靠要”,“躺平”只會離共同富裕越來越遠。惟有奮鬥和辛勤勞動,不斷積累社會財富并創造有利條件,才能實現共同富裕。
共同富裕是漸進富裕,不是同步同等富裕。漸進富裕,是就共同富裕的推進進程而言的。要看到,各地在推進共同富裕的進程上會有差異,不可能完全同步;不同人群實現富裕的程度有高有低,時間上也會有先有後,不可能齊頭并進。這就需要立足國情、立足經濟社會發展水平推動共同富裕,既不要裹足不前、該做的工作也不盡力,也不要吊高胃口、好高騖遠,要堅持循序漸進,對其長期性、艱巨性、複雜性有充分估計,鼓勵各地因地制宜探索有效路徑,實打實地一件事一件事辦好,提高實效性。
澄清實現路徑上的模糊認識
在新發展階段,面對新形勢新矛盾,要正確認識和把握實現共同富裕的戰略目標和實踐途徑,澄清模糊認識,推動全體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為明顯的實質性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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