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8月8日電/中金公司交易員家屬“曬工資”事件引發關注後,日前,一份金融業“限薪令”引發廣泛關注。近日,財政部金融司發布《財政部關於進一步加強國有金融企業財務管理的通知》,對金融企業財務管理工作作出明確指引。《通知》明確了國有金融企業薪酬有關的一系列規定:合理控制崗位分配級差,有效平衡好領導班子、中層幹部和基層員工的收入分配關係,加大向一線員工、基層員工傾斜力度;建立健全薪酬分配遞延制度和追責追薪機制;建立績效薪酬追索扣回機制等。
中國青年報發表浙江大學國際聯合商學院數字經濟與金融創新研究中心聯席主任、研究員盤和林文章稱,事實上,金融業出台“限薪令”,已經不是頭一遭。早在2010年,當時的銀監會就下發了《商業銀行穩健薪酬監管指引》,對銀行業薪水制度進行了規範,今年5月、6月,中國證券業協會和中國基金業協會分別發布了《證券公司建立穩健薪酬制度指引》《基金管理公司績效考核與薪酬管理指引》,也對證券行業、基金行業薪酬管理行為和激勵約束制度作出了規範。
文章分析,近段時間,相關政策之所以接連頒布,一方面是因為近兩年金融領域的風險事件和違法亂紀事件頻發,暴露了金融行業內部財務管理和風險制度的不規範、不完善之處,另一方面,也是因為有關部門高度重視金融行業的社會效益和可持續發展。
近兩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和國內外貿易壁壘、地緣政治的影響,不少行業與企業的經營都受到了影響,實體經濟的處境相對艱難。金融行業作為經濟發展的“血液”,對國民經濟的作用不言而喻,保證金融行業的穩定,持續和風險可控,不僅僅是行業自身的問題。在這種情況下,金融行業實行“限薪制”的意義在於“平衡”。這裡說的平衡,既是行業內部結構的平衡,也是金融行業與整個社會的平衡。
說到行業內部平衡,不得不提的就是最近發生的“秀薪事件”,其引發的軒然大波,在令人感慨某些金融企業超高收入的同時,反映的是不同行業發展水平和收入水平的差異。不同行業和部門之間工資率水平的差別,是工資和物價水平上漲的重要因素,這也是中金公司交易員家屬“曬工資”事件最後以當事人丈夫被停職處理,而整個行業也“噤若寒蟬”,要求員工不得向外披露薪酬的原因。
企業總是認為超出平均工資水平的工資,可以促使勞動者提高勞動效率,因此通常施行薪酬激勵制度,這是當前“底薪+績效”工資機制的本質。但是,當前各行各業普遍實行的“密薪”制度,又從另一方面反映出企業在效率和公平面前難以兼顧。最高的效率,往往只屬於小部分企業精英,而大多數普通員工則對公平更加敏感,因此,合理化收入級差,事實上是穩定員工情緒、穩定企業生產、穩定經濟效益的重要舉措。
文章表示,此次“限薪”的幾個重要舉措,尤其是薪酬遞延支付、追責追薪機制、主要業務部門負責人應當將不少於當年績效薪酬的20%購買本公司管理的公募基金等,一方面保證了效率工資對企業的經濟效用的貢獻,另一方面也規範了行業和公司財務。更重要的是,就社會觀感而論,相關舉措也能讓公眾感受到有關部門維護社會公平的決心。
文章最後說,需要指出的是,最近幾年,包括藝人的“限薪令”在內,多個高收入行業出台薪酬指引,都說明當前“薪酬”話題已經成為社會大眾的關注焦點。如何讓全體民眾共同感受到經濟增長帶來的實際效益,實現共同富裕,在分配端考驗著有關部門的決策水平。針對各行各業薪酬的管理,並不是簡單的“一限了之”,而應根據行業特點,兼顧公平效率,建立起合理的分配級差制度,把握好薪酬激勵的管控節奏,讓各行各業的薪酬不懼於“曬”在陽光之下。只要整個社會的財富分配足夠公平,便不會再有行業懼怕“露富”,公眾也無須再對特定行業感到“眼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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