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8月15日電/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報道,“彼美玉山果,粲為金盤實。”時值8月,福建省南平市武夷山市吳屯鄉大際村的山林裡,被蘇東坡贊譽的香榧果已成串地掛在叢密的枝頭,青翠飽滿,十分可人。
“集體林改分山到戶後,我們有了幾畝毛竹林和杉木林。”守著自家的林地,大際村村民吳永良吃下定心丸,開始琢磨在毛竹、杉木林間套種香榧樹。
“山定主,樹定根,人定心”,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確權發證,激發了林農發展林業積極性。可隨之產生的林地分散經營問題,讓生態保護與林農利益的矛盾日益突出。
“一邊是人民群衆對美好生態環境越來越高的需要,另一邊是林權所有者越來越強的致富願望,規模化、集約化的森林資源經營模式應運而生。”南平市林業局林政科科長游金城介紹,該市大力培育新型林業經營主體,通過規模化經營管理,發展經濟效益較高、市場行情較好的林下經濟項目,為的就是激發林農投資造林、育林積極性,提高森林資產複合效率和林業經營效益。
吳永良回憶,最初選擇種植香榧發展林下經濟,是看重它的綜合效益,“既能涵養水源、保持水土,又能增加收入,加工炒制後每公斤能賣240元。”種了幾年,他搬出了土坯房、添置了一輛小轎車。
這些實實在在的改變,吸引了村鄰的加入。2015年以來,村民們將自家分散、閑置的林地交由合作社統一管理,用於種植香榧。如今,合作社香榧種植面積已擴展到800畝,每年產量超6000斤,為社員帶來人均1.6萬元的年收益。“村鄰鄉親都參與進來,就是一起守護山林一起賺錢。”吳永良說。
林業生產要素的統一集中,邁出了實現林農增收、森林增綠、生態增效的新一步。隨著經濟多元發展,林業經營者對流動資金的需求不斷加大,催生出“森林生態銀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