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8月18日電/文化和旅遊部辦公廳近日下發《關於加強行業監管進一步規範旅遊市場秩序的通知》要求,加大綜合執法力度,依法查處“不合理低價游”、導游強迫或者變相強迫購物等各類旅遊市場違法違規行為。(8月17日《法治日報》)
“不合理低價游”質量低下、服務低劣,經營者還以增加自費項目、強制購物的手段迫使遊客“買單”,損害遊客合法權益,擾亂旅遊市場秩序,還破壞當地形象與旅遊生態。我國旅遊法、新修訂的《旅行社條例》等法律法規都有相關禁止性規定,近年來全國各地也不斷開展專項整治行動。然而,“不合理低價游”依然存在,近日在一些地方發生的遊客被要挾購物等事件,就是“不合理低價游”的典型案例。
“低價游、高價購”是備受遊客詬病的旅遊業頑疾。從幾百元就能參加港澳游、千餘元就能跟團泰國游,到幾十元錢就能游新疆大草原、幾百元就能出團雲南、貴州一周雙飛游,“不合理低價游”的故事一直在上演。“不合理低價游”為何難以禁絕,源於一些旅行社和導游在利益驅動下不惜鋌而走險;“不合理低價游”利益主體多、鏈條長、監管分散,難以全覆蓋;一些遊客追求低價,刺激了市場需求,為相關違法行為滋生提供了空間。
當前,旅遊市場整體運行平穩有序,旅遊行業恢復發展呈現良好勢頭,但部分地區“不合理低價游”、未經許可經營旅行社業務、導游強迫或變相強迫購物等違法違規現象時有發生,侵害了遊客的合法權益,擾亂了旅遊市場秩序,給處於恢復階段的旅遊市場帶來了嚴重負面影響。此次通知要求,嚴厲打擊“不合理低價游”等違法違規行為,是維護依法經營企業的合法利益、維護旅遊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務實之舉。
整治“不合理低價游”須久久為功。“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防治“不合理低價游”等亂象,必須緊緊盯住頑疾,嚴懲針對遊客的各類欺詐行為。通知中提出嚴格規範旅遊市場秩序、規範導游執業行為、依法查處“不合理低價游”等,這些要求不能停留在紙面上、口頭上,要落實在行動中、落實在每一個景區中。各地要高度重視旅遊市場秩序問題,完善綜合治理機制,發揮各方面合力,提高市場監管效能,對違法經營等擾亂市場、坑害旅遊經營者和旅遊消費者合法權益的亂象堅決說“不”。堅持源頭治理、抓早抓小,不放過每一起違規行為,露頭就打,強化旅遊業“黑名單”制度的懲戒效應,加大旅遊社違法成本,重典治亂,久久為功,推動旅遊業持續健康發展。
旅遊市場秩序影響著人們對“詩和遠方”的選擇,更關係到旅遊行業能否持續健康發展。各地各部門要充分運用法治手段規範旅遊市場,依法查處包括“不合理低價游”在內的各類違法違規行為。旅遊消費者要謹慎選擇自己需要的旅遊產品和物有所值的旅遊服務,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各旅遊市場主體及相關從業人員要依法規範經營,維護旅遊市場秩序,提高旅遊產品和服務質量,提升遊客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讓“詩和遠方”更加美好。
守護旅遊市場的“藍天淨土”。消費者和行業、政府監管部門形成合力,共同抵制,“不合理低價游”就會沒有市場,失去生存的“土壤”。
來源:東方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