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8月22日電/經濟日報近日刊發華東政法大學知識產權學院院長、教授叢立先題為《做強知識產權引領示範》的文章,全文如下:
近日,國家知識產權局公布了國家知識產權強市建設試點示範城市,38個城市為國家知識產權強市建設示範城市,72個城市為國家知識產權強市建設試點城市。這些城市均具有相當的知識產權發展水平,并具有進一步創新發展的良好條件,對於我國建設知識產權強國可以起到引領示範作用。
城市是人類文明社會發展的產物,是人類創新生產力的集聚地。知識產權的產生和發展,反過來又為城市的發展增光添彩。從這個意義上說,將知識產權稱為“城市之光”不為過。一個城市的知識產權數量和水平,一定程度上代表了這個城市的創新水平和競爭能力。
一直以來,我國呈現出知識產權向城市集聚的規律性現象,部分城市開始發揮知識產權引領發展的作用。不過,由於我國知識產權制度起步晚,城市知識產權基礎條件尚顯薄弱,我國城市知識產權建設仍有一些問題和短板需要解決。一是發展不均衡,城市知識產權區位和體量失衡;二是規劃不清晰,城市知識產權“家底”定位不够准確;三是工作不科學,城市知識產權工作存在著“千篇一律”“人雲亦雲”等照搬照抄現象;四是制度不配套,城市知識產權體制機制和發展要素不協調。進一步促進知識產權發展,向知識產權強國不斷邁進,須多方面施策。
其一,建設高水平的城市知識產權人才隊伍與機構。創新人才是創新生產力的第一要素,知識產權人才是城市知識產權的核心和關鍵。知識產權的創造和運用,離不開知識產權創新人才;知識產權保護、管理和服務,離不開知識產權專業人才。牽住人才的“牛鼻子”,城市知識產權才能“牛”起來。應通過制度性安排,做好相關人才的引進、培養、使用和支持。同時,應因地制宜建立健全城市知識產權機構,包括城市知識產權監管機構和服務機構。不能搞大而全的機構設置,應從“大監管,大服務”工作理念出發,將知識產權納入城市綜合監管和綜合服務體系中,提升監管與服務效率,既要避免推諉扯皮,又要避免沒事找事。
其二,培育具有競爭力的城市知識產權企業與市場。企業是市場經濟的主體,創新企業是城市知識產權的主力軍。一個城市擁有多少知識產權企業,即意味著擁有多大比重的創新經濟體。城市既要培育具有競爭力的本地知識產權企業,又要敞開懷抱歡迎外來知識產權企業開疆拓土。城市知識產權企業的發達,意味著相關產業和市場的發達。相關市場的培育和成熟,要有針對性地從版權對應的文化市場、商標對應的商品服務品牌市場、專利對應的技術創新應用市場、特定知識產權對應的特定領域產權市場出發,本著創造有力、交易活躍、效益突出的原則,形成民生、財稅雙豐收的法治化知識產權市場。
其三,營造健康的城市知識產權營商環境與保障機制。營造一流營商環境,離不開知識產權高質量創造、高水平保護、高效率管理、高效益運用、高標准服務。營造健康的城市知識產權營商環境,要從知識產權所涉及的經濟、管理、法治、政治、科技、文化等領域通盤考慮,城市管理機構、服務機構、市場主體和市民合力共建,形成以知識產權推動城市發展的社會共識。除了營造健康的城市內部知識產權營商環境外,還要注意營造城市外部知識產權營商環境,從而形成內外聯動的有利發展條件。在保障機制方面,充分發揮知識產權法治和政策兩方面的保障作用,根據不同知識產權領域和特點,對標對表國際先進城市,探索建立體系化科學化制度化的城市知識產權保障機制,從而達到知識產權營商環境一流,助推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目標的實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