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0月14日電/多年來,國家引導西部地區把先行試點作為改革的突破和先導,推動改革向縱深發展。一些西部省區發揮先行先試的優勢,承擔國家改革試點,取得積極成效。
所謂先行先試,是面對一些中央的新部署新任務時,沒有現成的經驗、定型的機制,只能抓住關鍵和要害,大膽探索、試點先行,待有效的經驗做法形成後,再由點及面向各地推開。在具體實踐中,應謹防把試點當“帽子”“筐子”“幌子”的情況,避免出現申請有熱度、探索缺行動,什麼工作都往裡裝、實際管用的招數並不多,以及裝點門面等現象。
先行先試,重在投石問路、開拓進取。如今,改革已進入深水區和攻堅期,不少都是難啃的“硬骨頭”。這就要求西部地區大膽發揚探索精神,在深水區投石問路,瞭解“水情”、熟悉“水性”,放開步子、敢於探索,推進改革行穩致遠。比如,寧夏平羅縣開展的第二輪農村土地承包到期後延包30年國家級試點,解決了集體土地資源無序開墾占有、低效利用、無償使用等難題,破除了相關體制機制障礙。
先行先試,貴在激發活力、釋放紅利。改革試點的成功,不僅讓經驗得以有效轉化和推廣,還能推動解決有待深層次突破的“老大難”問題。這種先行探索猶如星星之火,能夠帶動形成巨大的改革發展紅利。比如,近幾年寧夏推行“四權”改革,明確用水權、土地權、排污權、山林權的改革路徑,讓沉睡的資源變為流動的資產,去年累計交易水量5760萬立方米、交易金額3.2億元,盤活利用閑置和批而未供的土地3.8萬畝,跨省指標交易金額5.7億元。
實踐證明,在小範圍、小規模先行試點,發揮“試驗田”的作用,少走彎路、避免折騰,一招多效、一舉多得,是讓改革風險最小化、收益最大化的有效手段,也是深化改革的實在之舉。必須堅持把增進群眾福祉作為推進改革的出發點和落腳點,以“闖”的魄力、“創”的勇氣、“試”的擔當,實現西部地區深化改革在“點”上的重點突破和“面”上的整體提升。
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許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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