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強對黨員領導幹部監督實效,督促其嚴於律己、嚴負其責、嚴管所轄
全面從嚴治黨,必須從領導幹部特別是高級幹部嚴起。
今年6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領導幹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管理規定》,對領導幹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管理的適用對象和情形、工作措施、紀律要求等作出明確規定。日前,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推進領導幹部能上能下規定》,著力解決不擔當、不作為、亂作為等問題,促使領導幹部自覺踐行“三嚴三實”要求,推動形成能者上、優者獎、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導向和從政環境,並要求各級黨委(黨組)及其組織(人事)部門切實扛起全面從嚴管黨治吏的政治責任,做到真管真嚴、敢管敢嚴、長管長嚴。
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緊盯“關鍵少數”,推進政治監督具體化、精準化、常態化,壓實黨員領導幹部管黨治黨政治責任,督促其嚴於律己、嚴負其責、嚴管所轄。通報顯示,今年1至9月,全國紀檢監察機關處分省部級幹部48人,廳局級幹部1850人,縣處級幹部1.5萬人。
堅持抓“關鍵少數”與管“絕大多數”相結合,堅決懲治群眾身邊腐敗問題和不正之風,讓群眾切身感受到全面從嚴治黨就在身邊、正風肅紀反腐就在身邊。今年前三季度,一批群眾身邊的“蠅貪”被查處:全國紀檢監察機關處分鄉科級幹部5萬人,一般幹部5.7萬人,農村、企業等其他人員28.3萬人。今年民意調查結果顯示,97.4%的群眾認為全面從嚴治黨卓有成效,這個數字比2012年提高了22.4%。99%的群眾認為,黨中央正風肅紀反腐的舉措,體現了我們黨徹底的自我革命精神。
完善黨的自我革命制度規範體系,將“三不腐”一體推進理念貫穿監督檢查、審查調查全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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