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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滿七年才獲永居難搶人才
http://www.CRNTT.com   2022-11-23 17:54:01


 
  議員:招大企業落戶 創造機會

  立法會議員梁子穎亦表示,香港須居滿七年才能獲得居留權,比周邊地區和國家長,對“搶人才”造成一定阻力。他認為,著眼點應在能否為專才提供好的就業前景和發展機會、列入的行業能否更多元化、人才是否具有獨特性,以及能否發展所長等,若配套設施完善,香港就更具吸引力“留人才”、“搶人才”。

  他續說,本港幾間大學躋身於世界百強行列,具有極高的價值和競爭力,吸引了很多外來生,但要長久留住這些非本地畢業生,則需要有後續就業政策配合。他建議政府應積極吸引更多大型企業落戶,從而為各類人才提供良好的就業機會。

  梁子穎表示,香港是一個國際化的大都會,雖然近年受疫情等因素影響,就業前景稍欠理想,但香港是面向世界的重要窗口,將迎來遠超過去五年、更好的發展機會。他建議非本地畢業的人才應向長遠看,留港發展,尋找機遇。

  須跟程序|更改永久居民條件年限 涉及修改基本法條文

  居港滿七年,成為香港永久居民條件後,可獲得更多的權利,包括投考公務員、區議會和立法會選舉及參選權,以及申請香港特區護照等,如果更改永久居民條件年限,牽涉修改基本法多項條文,相關內容並要列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議程,獲得通過才能夠生效。

  投考警察不需居港七年

  執業大律師、立法會議員容海恩指出,基本法第26條“永久性居民依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換言之居港未滿七年,不能參選區議會和立法會議員,也沒有相關選舉權利;此外,根據基本法第99條,在1997年7月1日或以後受聘的公務員,必須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不過相關條款仍然可以透過行政手法修改,警務處今年4月1日起調整警員、見習督察及輔警警員遴選要求,取消需在港居留滿七年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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