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1月25日電/據大公報報道,亂港黑手、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幹犯香港國安法下的“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等罪,將於12月1日受審。
黎智英早前提出“專案認許”申請,聘用英國禦用大律師Tim Owen來港為他辯護,律政司向法庭闡明反對理據,大律師公會也認為有關申請不符合海外大律師來港接案的一貫標准,亦向法庭陳述反對理據。
10月19日,高院首席法官潘兆初批准Tim Owen來港代表黎智英。律政司不服潘兆初的決定并向高院上訴庭提出上訴,指出香港國安法的唯一官方語言是中文,英文版本僅供參考,而且法例下國家安全的概念,與中央政府及香港的社會、政治環境及憲法等息息相關。來自海外的法律代表,或對中央及香港特區的獨特背景沒充分理解。
本月9日,上訴庭副庭長關淑馨、朱芬齡及法官區慶祥頒下書面判詞,稱考慮到本案涉公衆利益,駁回律政司的上訴,維持原審法官的決定。
律政司堅持立場,向高院上訴庭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的許可。律政司的書面陳詞中首次提到,准許海外大律師參與本港案件,與香港國安法試圖防止外國或外部勢力幹預香港事務,以及保障國家機密免被外洩的立法目的背道而馳。
本月21日,上訴庭副庭長關淑馨、朱芬齡及法官區慶祥拒絕批出許可。律政司其後直接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案件排期於今日開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