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借貸牟利
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半年後,高志宏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大理州紀委通報,高志宏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違規收受大量禮品禮金;以權謀私,夥同他人買賣商品房謀利;違規干預和插手建設工程項目;生活作風問題嚴重;違規借貸牟利,且在專項整治中不如實向組織報告;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資金撥付、人事調整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通報中還特別提及,高志宏為謀求職務晉升和減輕處分,向國家工作人員行賄。
政知君注意到,2020年8月,雲南省委辦公廳印發《集中開展領導幹部違規借貸問題專項整治工作方案》,決定8月1日至11月30日在全省集中開展領導幹部違規借貸問題專項整治。
2020年9月消息,大理州集中開展領導幹部違規借貸問題專項整治工作。
《大理日報》當時的報導顯示,此次專項整治的範圍,包括全州各級黨政機關及參公管理單位中副科級以上領導幹部及相當層次的職級幹部(四級主任科員以上)等人員。重點清理和規範黨的十八大以後發生或延續的,影響領導幹部公正執行公務、廉潔行使職權的借貸行為。
當時的消息還透露,要將領導幹部違規借貸問題列入巡察、日常監督檢查和審查調查重要內容,加大查處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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