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某支支吾吾回答不上來,臉上直冒汗。調查組直接把退耕還林底册拿了出來,在證據面前,張某承認了將集體土地虛報為私人退耕還林地,并領取補貼款的事實。
原來,該村在2009年實施退耕還林工程時,張某和其他3名村幹部商定,計劃把村集體的土地上報為退耕還林,補償款用於村裡開支。如果以村集體名義申報,提取補貼手續較為繁瑣,便將其中10.3畝登記在時任村會計賈某之妻個人名下,25.7畝登記在虛構的“賈集中”個人名下。在2014年農信社實名認證時,又把“賈集中”的數目登記到時任村委幹部馬某之妻許某芳名下。從2009年開始,該村連續3任5名村幹部一直虛報退耕還林補貼款,錢款全部用於村裡正常開支,共計44900餘元。
最終,時任村黨支部書記張某、村委會主任馬某、村會計賈某、村務監督委員會主任賈某鋒4名村幹部均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已離任的原村委會主任楊某祥被責令寫出書面檢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