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宇維修貪污手法
【手法1】賄賂上述“話事人”,以換取維修或工程合約(或物業管理合約)。取得法團內部文件,協助“圍標”。平息業戶對維修工程或招標程序的不滿,換取寬鬆監管工程。誇大工程標價10%至20%,收取工程費後,會將誇大了的費用作為“回傭”派給涉案持份者。
【手法2】派員滲透維修流程的不同持份者(包括業主或其代表及物管公司),以操控並奪取樓宇維修工程合約。
【手法3】行賄對大廈有影響力者,唱好與貪污集團有關的工程承辦商,同時抹黑其競爭對手,影響小業主的決定。
廉署近年接獲樓宇維修貪污個案
2022(1-11月) 134宗
2021(1-11月) 157宗
2021 177宗
2020 121宗
2019 162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