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月10日電/作為中國第一大稅種,增值稅的立法提速。近日,增值稅法草案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進行首次審議,立法總體上按照稅制平移的思路,保持現行稅制框架和稅負水平基本不變,將增值稅暫行條例和有關政策規定上升為法律。
經濟日報發表記者曾金華評論文章表示,增值稅是對銷售貨物或提供服務過程中產生的增值額作為計稅依據而徵收的稅種,也是廣大市場主體打交道最多的稅種。稅收是中國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而增值稅則是稅收收入中的主要貢獻者。統計顯示,2021年中國增值稅收入為61981.7億元,占稅收總額的35.9%。增值稅在稅收乃至公共財政、國家治理中的地位可見一斑,推進其立法進程意義重大。
2013年11月份,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要“落實稅收法定原則”。近年來,落實這一重要部署駛入“快車道”,一系列暫行條例陸續上升為法律,煙葉稅、船舶噸稅、資源稅等稅種的立法相繼通過和實施。截至目前,現行18個稅種中,已經有12個制定了法律。增值稅立法為何在較後階段推進?重要原因在於增值稅作為第一大稅種關係全局,且近年來改革持續深化,有必要在稅制相對穩定後再進行立法。
文章稱,回顧增值稅的改革歷程,可謂步步推進、影響深遠。2012年至2015年,營改增開始在部分地區、部分行業試點。經過多輪擴圍,2016年5月1日,營改增試點全面推開,這場“牽一發而動全身”的改革,深刻影響了中國稅制,實施60多年的營業稅退出歷史舞台,增值稅作用更加凸顯。其後,增值稅改革繼續推進,比如,推行增值稅稅率“四檔變三檔”、降低稅率改革。2022年,更是實施大規模增值稅留抵退稅,進一步完善留抵退稅制度。
文章指出,正是通過一系列持續深入的改革,大部分改革措施已推出,中國基本建立起現代增值稅制度,增值稅立法條件逐步成熟,有必要以法律形式鞏固改革成果。值得關注的是,此次立法保持現行稅制框架總體不變,現行稅收負擔水平總體不變。一系列改革成果與紅利在立法中充分體現,稅制保持穩定性,並通過立法提升了稅制的確定性。可以預期,增值稅立法有利於進一步發揮增值稅籌集財政收入作用,促進產業轉型升級,推動高質量發展。
文章強調,改革祗有進行時,沒有完成時。黨的二十大在部署構建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時,明確提出要“優化稅制結構”。可以說,下一步稅制改革依然任重道遠。從總體稅制結構看,需要健全以所得稅和財產稅為主體的直接稅體系,適當提高直接稅比重。對深化增值稅制度改革來說,則要暢通增值稅抵扣鏈條,優化留抵退稅制度設計,優化稅率結構、完善優惠政策等。此外,個人所得稅、消費稅、資源稅等也需要持續深化改革。
稅收對宏觀經濟和市場主體有著重要的影響。通過推進稅收法定原則,以及優化稅制結構、完善減稅降費,有利於穩定市場預期、提振市場信心,從而有效應對經濟下行壓力,保持經濟平穩健康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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