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月11日電/網評:疫情下用工管理宜“軟”不宜“硬”
來源:東方網 作者:張傳發
自2023年1月8日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由“乙類甲管”調整為“乙類乙管”。1月10日上午,上海市政協十四屆一次會議開幕,上海市政協總工會界別向大會提交了《關於新冠感染“乙類乙管”後抓緊出台相關勞動用工指引方案的建議》。(1月10日 澎湃新聞)
今年的地方兩會,是在新冠感染高峰前後召開的,顯得相當不尋常。上海市政協總工會界別向大會提交的這份《關於新冠感染“乙類乙管”後抓緊出台相關勞動用工指引方案的建議》關乎感染新冠勞動者的切身利益,也關乎經濟和社會的全面復甦與“迸發”,這樣的提案可謂“敲鼓敲到點子上”。
事實上,感染新冠之後,有的不發燒、不咳嗽,卻多日渾身無力,有的咳嗽不止,“肺都快咳出來了”,有的回陰之後,不是胸悶就是氣短等等,有些人還需假以時日在家治病養傷以恢復元氣。非常時期,我們應設身處地為那些仍在與病魔作鬥爭的員工想想,直面他們的“難受”,體諒他們的“難處”。
沒錯,按照現行的勞動法規,職工祗有因患病需停止工作赴醫院治療,才能按病假對待,也祗有拿到醫院的相關診斷證明才能領取病假工資,這說的是尋常;但,這次新冠疫情高峰可謂世紀大疫,非常時刻,大大小小的醫療機構“人滿為患”,如果再讓眾多在家醫養的新冠感染勞動者去醫院就醫而開證明 ,豈不是火上澆油?
鑒於此,非常時期的勞動用工,相關方面應該“特殊情況特殊對待”;再說得具體一點,這類方案,當“指導”有關方面善待感染新冠的勞動者,多一點實事求是,多一點友善,多一點溫柔。
“溫柔一點”,就是相關部門在制定指導方案時,於一定時間內,適當放寬病假規定的“硬杠杠”,不一定非要讓病患去醫院開診斷證明不可,通過勞資雙方協商,能作病假對待的盡可能地“帶薪病假”;特別是醫護人員,非常時期,他們中有的仍在帶病堅守崗位而“病患救治病患”,對他們的“無私奉獻”,或出台專項補充規定,繼續作為工傷對待;或增加專項商業保險關懷。從而更好地保障抗疫一線醫務人員身心健康、保障醫療機構正常有序運行。
“乙類乙管”下的人口流動可以放開,但,非常時期,用工管理宜“軟”不宜“硬”,祗有贏得健康而贏得信心,眾志成城,才會無往而不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