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月11日電/網評:以營養安全助力公眾健康
來源:光明網 作者:胡穎廉(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社會生態部教授)
近日,北京市衛生健康委發布《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者恢復期健康管理專家指引(第一版)》(以下簡稱《指引》),廣受社會關注。針對咳嗽、乏力、心悸等健康問題,《指引》強調恢復期營養支持,並且把充足營養、規律作息和良好睡眠列為生活起居的注意事項。同時,一些國家級學會、協會發布了“加強基礎營養防止重症”的專家共識,提出要發揮營養的綜合支持作用,為中老年人群補充足量優質蛋白和各類維生素等。上述信息,共同指向了營養對公眾健康的積極作用。
公共衛生具有集體性、平等性和系統性特徵,個人努力只是其中的一方面,還需政府做好政策引導、公共服務和監督管理,用良好的治理,把個體責任與公眾健康聯結起來。國際經驗表明,國民營養持續改善是一國現代化的重要標誌,國家在其中大有可為。
新時代以來,我國國民營養的頂層設計也不斷提速。2017年國務院辦公廳發布《國民營養計劃(2017—2030年)》,提出要解決民眾營養不足與過剩並存、營養相關疾病多發、營養健康生活方式尚未普及等問題。後續《健康中國行動(2019—2030年)》用專門章節論述“合理膳食行動”,提出了政府和社會應採取的主要措施。這些都是有益的政策實踐,也取得了積極成果。
在此背景下,有學者在糧食安全、食品安全等概念的基礎上,開始提倡“營養安全”。所謂營養安全,是通過滿足民眾對食物營養和功能的需求,減緩慢病高發態勢,同時更好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營養安全是在宏觀層面探討營養投入公眾健康產出的全過程,其不僅考量健康的經濟效率,更涉及安全、公平、效能等公共價值。把營養從個體行為提升到公共健康安全高度,同樣是對黨的二十大報告“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發展格局”精神的理解和貫徹。這種躍升的關鍵在於,政府主動承擔起營養安全治理的主體責任。構建新時代新征程的營養安全治理體系,需要從立法、保障、產業等方面推動。
一是用制度引領營養安全,適時將有關立法提上日程。在黨的領導下,以法律形式把營養安全的內涵目標、各級政府責任、標準制定、服務提供、法律責任等內容固定下來,是改善民眾營養安全的根本保證。
二是用投入換取營養安全,完善服務和保障。不論是開展與營養安全相關的監測評估技術、實驗室、人才隊伍等能力建設,還是為民眾普及營養安全知識,或是在社區層面提供營養健康服務,都需要政策支持和持續投入。
三是用市場促進營養安全,高質量發展營養健康產業。我國已在政策層面明確,實施國民營養計劃的策略之一,是開發利用特色農產品資源,針對不同人群需求,著力發展保健食品、營養強化食品等新型營養健康食品。實際上,營養健康產業也是促進營養安全的物質基礎,甚至具有一定戰略意義。
營養安全連著個人健康責任與公眾健康福祉,也連著健康事業進步與健康產業發展,我們需要從國家治理和公共政策的高度加以對待。期待我們能以疫情防控新階段為契機,開展更高效的營養安全治理,推動營養健康產業更高質量發展,讓民眾享受更高品質的幸福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