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月12日電/網評:推動公司治理再上新台階
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金觀平
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完善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弘揚企業家精神,加快建設世界一流企業。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完善現代企業制度。近年來,相關部門持續深化公司治理改革,雖已取得初步成效,但仍有短板待補。
一方面,開展股權和關聯交易專項整治,打擊資本造假、股權代持、利益輸送等突出問題,目前相關行為已趨於收斂。另一方面,部分舊疾依然頑固,甚至改頭換面重新登場,集中表現為大股東操縱、內部人控制、董事會運作有效性不足等。
公司治理是在企業的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之後,為平衡各方利益而作出的一系列制度安排。以現代商業銀行為例,股東是銀行的所有者,但他們往往不直接參與經營,具體事務由管理層負責,這便形成了所有者、管理層之間的“委托—代理”關係。但是,由於二者可能出現利益衝突,該關係時常面臨衝擊。比如,管理層可能為自己或相關方謀利,進而偏離股東價值最大化目標;所有者可能過度干預具體經營,架空管理層,更有甚者,所有者動機不純,將銀行異化為自己的提款機、發放關聯貸款。監管部門此前處置的中小銀行高風險案例,均是公司治理不健全的典型。
公司治理不健全,是誘發經濟金融風險的主因之一。在一個完備的公司治理組織結構中,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和高級管理層各司其職、有效制衡、協調運作。若公司治理不健全,業務合規性會大打折扣,埋下一系列風險隱患。例如,個別中小銀行的股東大會形同虛設,高管違規向多個關聯方發放巨額貸款,極大抬升了信用風險;再如,個別股東超比例、超數量持股,將機構異化為“自家後院”。監管部門此前發布的排查結果顯示,某1個人及其22個隱形關聯方,竟然通過各種手段掩蓋關聯關係,違規持有17家農村商業銀行股權共4億股,在13家擔任主要股東。
持續推動健全現代企業制度,下一步要緊抓公司治理這個“牛鼻子”,久久為功,盯住關聯交易這個薄弱環節,加大排查力度,對股東資質進行“穿透式”審核,讓違規代持無處遁形。此外,還應提升董事會運作的有效性,完善董事會結構,讓董事保持獨立性和專業性,進而形成監督合力。(來源:經濟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