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月13日電/據人民日報報導,記者從重慶市民政局獲悉:重慶市政府於近日出台《重慶市最低生活保障條件認定辦法(修訂)》(以下簡稱《辦法》),對低保認定條件進行了優化調整,進一步強化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
《辦法》調整了共同生活家庭成員戶籍地規定,低保對象不僅限於重慶本地戶籍,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中可以有外地戶籍,符合條件的均可按規定給予最低生活保障。
對於特殊情況可實施“單人保”,《辦法》明確了可單獨提出低保申請的特殊情形。同時,《辦法》還調整了工資性收入計算方式,對穩定就業但不能提供收入證明人員的工資性收入由“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調整為“按照本市統計部門公布的上年度同行業就業人員平均工資計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