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查,2016年至2018年,毛靈峰和張友德截留糧油公司在糧食代拍業務過程中墊付資金的利息款145萬餘元。2018年,張友德調離公司後,毛靈峰接任公司經理。毛靈峰上任後故技重施,截留了19餘萬利息款設立“小金庫”,大部分用於公款吃喝。毛靈峰對紀法毫無敬畏之心,為了逐利竟然指示加工廠不標注生產日期,以延長銷售時間。2021年11月,糧油公司存放在某糧庫內的169.3噸無生產日期的大米被市場監督管理局查獲,公司也面臨著高達130萬元的罰款,毛靈峰對此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2022年2月,溫嶺市紀委監委相繼對毛靈峰和張友德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2022年7月,毛靈峰因犯貪污罪和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8月,張友德因犯貪污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十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