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月29日電/據大公報報導,香港共推出了兩份非遺有關的清單,自2008年起特區政府成立了非遺諮詢委員會,其後展開了全港性非遺普查,2014年6月公布為香港首份非物質文化遺產清單。其後,2017年公布首份“香港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展示了20項極具代表性的本港非遺項目,就保護香港非物質文化遺產(非遺),特別是具有高文化價值和急需保存的項目,在分配資源和採取保護措施時訂立緩急先後次序。
非遺清單甄選有三大準則,分別是項目在一定群體中或地域範圍內世代傳承,並能反映香港的歷史源流;項目具有維繫社區關係的作用,並能反映社區的認同感和持續感;以及項目符合現有的國際人權文件。
非遺辦事處開放接受公眾建議有價值的傳統項目和提供相關的文字、檔案及影像紀錄,並會對名單進行定時更新。(來源:大公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