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月30日電/據浙江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中共浙江省委批准,浙江省紀委監委對溫州市委原副書記、政法委原書記林曉峰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林曉峰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規定,違規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在組織談話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在幹部選拔任用、錄用中違規為他人謀利;將應由本人支付的費用由他人支付,利用職權買賣“房票”獲取大額收益;生活腐化,搞權色交易;違規干預司法活動;毫無紀法底線,甘於被“圍獵”,利用職務便利及影響力,為他人在承接工程、土地出讓、企業經營等方面謀利,非法收受巨額財物;濫用職權,造成惡劣社會影響。
林曉峰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濫用職權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林曉峰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省第十五次黨代會代表、溫州市第十三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並移送。
(浙江省紀委監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