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2月3日電/據澎湃新聞報道,2月1日下午,河南省紀委監委發布消息:周口市原市長岳文海涉嫌嚴重違法,目前正接受河南省監察委員會監察調查。
公開資料顯示,岳文海,男,漢族,1958年1月出生,河南桐柏人,1976年9月參加工作,1984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大專學歷。
岳文海曾任河南省政府副秘書長、辦公廳黨組成員兼省民航發展建設委員會辦公室主任,鄭州新鄭國際機場管理有限公司黨委書記、總經理,鄭州新鄭綜合保稅區(鄭州航空港區)黨工委書記,2011年12月調任周口市委副書記、代市長,次年去代轉正,2013年4月辭去公職。
根據媒體公開報道,辭去公職之後,岳文海擔任了中國民族證券有限公司董事長職務。
值得注意的是,岳文海在擔任周口市長期間的搭檔、時任周口市委書記徐光已經落馬。
2019年8月24日,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消息:河南省政府黨組成員、副省長徐光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021年1月11日上午,山東省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河南省人民政府原黨組成員、副省長徐光受賄一案,對被告人徐光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百萬元;對徐光受賄所得財物予以追繳,上繳國庫。徐光當庭表示服從法院判決,不上訴。
經審理查明:2004年至2018年,被告人徐光利用擔任中共周口市委副書記、周口市人民政府市長、中共周口市委書記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工程承攬、企業經營、職務調整等事項上提供幫助,收受上述單位或個人給予的現金,共計折合人民幣1265.2794萬元。<nextpage>
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徐光的行為依法構成受賄罪,數額特別巨大,應依法懲處。鑒於其到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賄犯罪事實,認罪悔罪,贓款已全部追繳,依法可以從輕處罰,遂作出上述判決。
岳文海簡歷
岳文海,男,漢族,1958年1月出生,河南桐柏人,1976年9月參加工作,1984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大專學歷。
1990.07—1995.11 歷任鄭州市委辦公室正科級秘書、第一秘書處副處長、辦公廳副主任、副秘書長;
1995.11—1998.12 新鄭市委副書記、市長,新鄭市委書記;
1998.12—2001.04 新鄉市副市長;
2001.04—2003.02 河南省人大常委會機關黨組成員、副秘書長;
2003.02—2006.05 河南省政府發展研究中心(省農村發展研究中心)黨委書記、主任;
2006.05—2009.06 鄭州新鄭國際機場管理有限公司黨委書記、總經理;<nextpage>
2009.06—2011.12 河南省政府副秘書長、辦公廳黨組成員兼省民航發展建設委員會辦公室主任,鄭州新鄭國際機場管理有限公司黨委書記、總經理,鄭州新鄭綜合保稅區(鄭州航空港區)黨工委書記;
2011.12—2012.05 周口市委副書記、代市長;
2012.05—2013.04 周口市委副書記、市長;
2013.04 辭去公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