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灣區六類人才訪港 可申人才簽注
http://www.CRNTT.com   2023-02-10 10:14:35


圖為灣區適用政策六類人士。(圖源:大公網)
  中評社北京2月10日電/據大公報報導,國家出入境管理局9日發布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城市試點實施往來港澳人才簽注政策,將於2月20日起實施。在灣區工作的科研、文教、衛健、法律等內地6類人才可申辦往來港澳人才簽注,有效期最短1年,最長達5年,持證人在簽注有效期內可以不限次數往來香港或者澳門,每次在港或澳停留可達30天。廣州衛健及科研人才受訪時表示,“人才簽注”較目前赴港澳個人游簽注“大大放開”,促進灣區人才交流與合作。\大公報記者 趙一存、方俊明報導

  國家出入境管理局有關負責人表示,政策的實施將有力促進灣區人才、技術等要素便捷高效有序流動,更好滿足灣區內人才之間交流交往的新需求新期待,為內地和港澳經濟社會發展注入新活力新動能。

  特區政府歡迎:互利雙贏

  特區政府昨日表示,歡迎大灣區內地城市試點實施往來港澳人才簽注,便利大灣區內地人才南下來港進行科研、文教、衛健、法律、商務等交流訪問。人才簽注的推出正值香港與內地全面通關,措施有助促進大灣區內人才互動,為香港以至整個大灣區注入更大的發展動能,達至互利雙贏。

  特區政府表示,如持人才簽注的人士同時符合特區政府在2023年2月1日起擴展的“為來港參與指定界別短期活動的訪客提供入境便利先導計劃”,亦可以訪客身份在港參與指定短期活動而毋須申請工作進入許可。

  根據新政策,在粵港澳大灣區工作的內地6類人才(見附表)可以根據實際需要,單獨或者同時申請辦理赴香港人才簽注和赴澳門人才簽注。其中,傑出人才可以申辦有效期5年的人才簽注,科研、文教、衛健人才可以申辦有效期3年的人才簽注,法律、其他類人才可以申辦有效期1年的人才簽注。持證人在簽注有效期內可以不限次數往來香港或者澳門地區,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門停留不超過30天。

  “‘人才簽注’的停居留管理更加寬鬆、便利,將大大便捷灣區內地專業人才出入港澳地區,增加科研人員赴港澳進行科研、學術交流等機會。”廣州醫科大學教授李東偉告訴記者,新政策可促進灣區人才合作,進而助力香港乃至灣區科研、科技產業發展。記者瞭解到,目前內地赴港澳從事商務、學術交流等活動的人員,可申辦3個月或1年多次赴港澳商務或其他類簽注;其中商務簽注每次逗留時間不超過7天,其他類簽注雖然可逗留14天,但有效期最長祗有3個月。而赴港澳個人游簽注,每次在港或澳停留不超過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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